每一条收费公路,都要有一本核算清晰、经过审计而且完全对外公开的明白账,年年审计年年核对,一旦还清成本并保证合理微利就必须停止收费
在日前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国外很多收费公路可以收90年甚至100年。
201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该比重比发达国家高一倍。各种数据都在证明一个清晰的事实:收费公路过多,收费价格过高,高昂的物流成本日趋成为沉重的民生之痛,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是扩大内需消费的主要绊脚石之一。
用延长收费时间来降低收费标准,对于社会整体的物流负担来说,其实是维持不变的;只不过,将短痛分割成了长痛,从而也将收费公路对民生物价与内需市场的负面影响,延续到更长的时间。这还只是在理论意义上,在现实层面,最可能的结果是:收费时间延长了很多,收费标准却降低得很少,两者完全不成比例,消费者付出的反而更多。就像燃油税已经收了很久,该免费的二级公路却有很多照旧在收费。
对于收费公路,公众的抱怨既是收费过高,同时也是收费时间太长,不知多少年才能买到一条免费公路。现在,交通部准备选择性地“与国际接轨”,以延长收费时间来降低收费标准,无异于偷换概念。
事实上,公路延长收费时间这些年很常见,很多政府还贷公路莫名其妙就成了经营性公路,收费标准只升不降的同时收费时间动辄翻倍,完全不顾实际收费金额是否足以还清贷款。现在,假若以延长收费时间换取降低收费标准,无异于又给延期收费开了一道口子。
当下收费公路之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部门疏于管理,致使无法保证收费公路的公益性。对于收费公路的管理,不应该继续“粗放到年”,而是应该“精细到分”。意思就是,每一条收费公路,都要有一本核算清晰、经过审计而且完全对外公开的明白账,修筑成本是多少、贷款成本是多少、运营成本又是多少,每年的实际收费情况怎样,年年审计年年核对,一旦还清成本并保证合理微利就必须停止收费。监管部门不能给它一个收费年限就放手不管,而是应该基于公众利益实时监督分毫必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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