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公路收费问题进行了回应。翁孟勇表示公路本身带有公益性,收费关系民生。但收费公路政策在中国已经实行了很长一段时期,可以这样说,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也没有我们刚才所说到的农村公路取得的这些成就。但随着它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缺陷,“我们正在研究逐步建立一个稳定的、低标准的收费系统。”
“自1984年第一条收费高速路开通,‘贷款修路,缴费还贷’几乎成了所有高速路‘建设模式’。一组过路费数据已广为人知:全球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70%。不仅收费路段多,通行费也高得吓人。”这是昨日某网站专题《奢侈的高速路“买路钱”》的开篇语。
如其所言,这组数据人尽皆知,又被提及是因“天价过路费”事件仍在持续发酵。最新消息,平顶山检察院承认此案存在诸多失误,将内部追责。而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昨儿也表示理解人们对此事的关注,承认公路的公益性。但随后又加了一句“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没有农村公路取得的成就”。
这对他或只是句职务性的“场面话”,但可以想象,在天价过路费激得民怨沸腾的语境下,此话效果只会适得其反。果然“交通部:没有收费公路就没当下成就”被提炼为新闻标题,挂在各网站显著位置。可见,说话真是个技术活,不然等你发现自己话被截肢曲解,又要指责别人断章取义,但这能怪谁呢?那让人纠结的收费一天不理顺,人们就没有耐心听你那些滴水不漏的冠冕话,而只会揪着你无意甩出的话语小辫,由此撕开那被粉饰的漏洞。
“368万过路费”是极端个例,但这罅隙里透出的幽暗,绝非一句“没有收费就没有成就”可以遮蔽的。不妨借此剖析一下,为何一起被认为是极为偶然的事件,引起如此强烈民愤。
我们能理解特定时期内,政府因资金有限,无力提供完全公益的公路建设和服务。收费公路在那个时期,确实是起了无可代替的历史作用。
不过,时过境迁,特定的一页已经掀过,如今修路架桥这种基本的公共设施建设,在地方财政预算中都有体现。各地也不至于“穷得揭不开锅”,所以从去年开始,结合燃油税费改革,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也早就提上日程。但,揆诸现实,收费之乱仍未有根本改观。“368万过路费”中的种种不堪,只是一个以点带面的小小插曲,但它已如多棱照妖镜,折射出不少不堪承受之乱。
收费乱象背后,是职能部门的责任缺失之憾。过度逐利、完全市场化的收费举措,让公共责任荡然无存。民众不能容忍的,不是收费公路政策的暂时必要性,而是有些极端乱收费事件发生后,责任人并不那么明晰,而且大多还都躲在收费政策背后无法被问责。
在法制建设不太完备的时期,特定的临时性行政收费政策曾一统天下。而如今凡事讲求依法而为,公路收费当然也不例外。否则,若在贷款集资等公路建设和收费全程中,都缺乏良性监控,那么出现368万过路费这类极端事件就不奇怪,而相关问责又会陷入“黑洞”,这才是让人最抓狂的地方。全程无民意参与,则收费自然只剩“贵”和“更贵”两选项,如此,怎不让人愁肠百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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