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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孝证明恐是花拳绣腿
www.fjnet.cn 2010-12-30 17:15  何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河北魏县县委书记提出了“德孝治县”的理念,建立干部德孝考核机制。提拔干部必须有父母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据统计,目前该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8名股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未被重用。(中国新闻网12月28日)

在当下社会整体道德逐步滑坡的时代下,不管是以德治县,还是提出以孝治县,这种治理模式和道路本身没有任何过错,出发点显然也是好的。不过,在提拔干部过程中,要求被提拔者提交父母的德孝意见证明,笔者以为这只是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花拳绣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

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条件,简单说要做到德才兼备,按照规定说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备,其中德是考核内容之一。当然孝是德的一部分,但是不是全部。在当前体制下,县委书记提出重视父母的德孝意见证明,会导致组织部门在人事任用考核中会过于偏重德孝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同样很重要的另外三个方面的考核,从而不能全面考核一个领导干部,甚至会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寻求提拔,投其所好,把自己包装成大孝子,成为当地“举孝廉”对象。

事实上很多无才无德无能,甚至是很腐败的领导干部在孝顺父母上并没有缺失,一方面考虑自己的声誉,另一方面孝是人子的基本。即使是一些被查出的腐败分子,他们很多人在孝道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甚至可以称为模范和榜样,他们贪污腐败所得的钱财,其中就有一部分孝敬了自己的父母和上辈。如果按照德孝证明意见考核的话,恐怕这些那腐败所得孝敬父母的贪官就是大孝子,冒着贪污腐败的风险赡养父母,简直就是道德模范标兵,不提拔重用根本说不过去。

退一步说,一些领导干部在道德上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很不孝顺,对父母不是很好。但是,由于中国有着“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文化,父母都有爱护子女的心理,领导干部的父母更不愿意自己亲手毁掉已经是领导干部的子女的前途,即使内心很痛苦,不过只要子女送上父母孝德意见证明,父母只会填写子女很孝顺,绝对不会如实填写子女不孝顺。从这个角度说,考核领导干部的孝德难以做到真实,没有实际可操作性。

笔者以为,与其对领导干部考核父母孝德意见证明的这种花拳绣腿功夫,不如真正完善考核制度,尤其是透明提拔领导干部,避免领导干部提拔沦为权钱交易,杜绝买官卖官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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