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三轮校车坠河,致14名学童死亡。据后续的报道,事故车辆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衡南县教育局长等6名官员被免职,遇难学生家属已签订补偿协议,遇难学生遗体得到妥善处理。
“校车坠河”事件后,教育部照例发了通知,指出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最主要原因,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尽快传达学生不要坐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和“黑车”的要求。
不要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上学。这样的“要求”,紧急传达下去了,大概也算作尽到了管理之责。我已经告诉你不要坐“病”车上学,你不听,就是你自己的责任了。至于你的孩子是走着去上学,还是跑着去上学,那是你的事,不在我的“要求”范围内。
仅此而已。
坊间的舆论,多将校车与公车作对此。每年公车浪费公帑以千亿计,完全可以节约一些出来购置校车。由交通拥堵引导出的公车改革问题正在热议之中,如果真能如了大众的意,拔一毫以利天下,善莫大焉。
不过以现实来判断,这样的想法可能最终要归为良好的愿望而悄无声息。且不说公车改革之难于上青天,即便公车真撤掉一些,可省下些许银两,能不能花到学生头上去,还是一个问题。摆在面前的是,既没有相关制度、更没有具体的安排,甚至连主管部门坚决解决问题的意向都不是很明确。
校车问题,说到底是钱的问题。教育部原发言人王旭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陈,解决往返学校的交通问题,经费是个难题。他说:“政府全包全揽当然最好,但短期内看靠政府全包全揽不现实,目前看不能只靠政府一条路。”
政府大包大揽,曾被视为旧体制的弊端。改革的目标,正是要打破“大政府、小社会”的旧格局。依此思路,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纷纷推向社会和市场,而正是这些领域,近年来出现的问题多,民众的意见大。一个重要的症结,是有关部门在“抓”与“放”的权衡上出现了自利的倾向。凡有利于本部门的紧抓不放,凡是棘手的则避而远之。公权力部门包揽下来的,多是独占性的特权;推出去的,多是吃力不讨好的麻烦。自利的结果,政府甩掉了一些包袱,不再全包全揽,但规模却越做越大,“大政府、小社会”的格局难有改观。
政府不是公司,当以维持社会秩序和提供高效的公共产品为己任。逐利,是公司的本性,维护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职责。校车,如果按商业方式来经营,穷学生只能坐三轮、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和“黑车”。让学生坐上安全的校车,政府责无旁贷,政府就应该大包大揽。
我不指望用公车改革的成果来补校车的窟窿。在全国建立校车制度,保证让有需要的孩子们坐上安全的校车,保障校车的购置、使用的费用,这不是权宜之计,我们需要具体的措施和日程。不能让更多的孩子死在上学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