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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短信”的“误会”可别再有
www.fjnet.cn 2010-12-27 09:15 温国鹏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的员工林剑出车祸,住进医院重症监护室,却接到公司的解雇短信。导报报道此事后,该公司方面表示,林剑的事是意外,因为林剑没去上班,员工出勤系统因他旷工超过3天,22日自动生成短信,通报其紧急联络人,通报林剑因旷工遭停止劳动关系,实际上公司不会解除其职务。(12月24日、25日《海峡导报》)

公司说是个误会,我们也就当只是个误会吧,尽管,整个事件背后还有那么多的疑团未解。比如,为什么林剑的父亲打电话给工厂总机,对方竟然说厂里没有林剑这个人;为什么导报记者拨打发短信的手机号七八次,对方要么不接,要么掐掉;为什么导报记者要找公司负责人了解林剑的事,但总机的人既不给转接,也不透露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和老板的电话。虽然这些疑问的存在削弱了公司辩解的可信度,但是,我们仍然愿意怀着最大的善意去相信公司的解释。

不过,就算是我们相信了公司的解释,也并不代表公司在这件事上就无可指摘。既然公司已经知道林剑出车祸住院,也明知道自己的出勤系统会自动生成短信,那为什么不提前采取措施防止而是任由这样的“误会”发生呢?更让人不解的是,当“误会”发生后,无论是林剑的家人还是导报记者,都多次与公司联系,公司却没及时拿出足够的诚意去澄清,这又作何解释?是公司觉得没必要解释还是想把“误会”变成现实?难道公司就没有想过,虽然是“误会”,但是对职工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更何况,就算是“误会”,这样的“误会”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公司的管理应当闪现着人性化的光芒,公司也应当给职工家一样的温暖,起码,不能在职工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以“解雇短信”这样的“误会”去伤害他。所以,作为用人单位,在澄清“误会”的同时更应当反思如何根除产生这样“误会”的土壤。如果非要等到媒体曝光,等到记者三番五次打电话找上门,等到律师在报纸上说这种做法是非法的,才说是“误会”,那就太没意思了。别说公司自己的信誉经不住这样“误会”的折腾,就是民众的心理也无法承受类似“误会”的挑战。所以,我们不仅希望“员工在重症监护室收到解雇短信”真是一个“误会”,更希望这样不近人情的“误会”是一次永不再现的绝版。(来源: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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