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复旦大学生为主的18名旅友,前往黄山“探险”,途中遇险,警察连夜上山救助,24岁的警察张宁海不幸牺牲。张宁海烈士的追悼会和复旦学生的追思会,已经结束,网上的风波也会渐渐平息。但复旦“黄山门”,却如一道闪电照亮了社会的断层,揭示出在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伦理争论:关于责任和权利、自由和放纵、公权和私权。
本次事件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警察没有意外死亡,这只是一则普通社会新闻;如果,仅仅是旅友遇难,也许复旦学生的公众形象不至如此不堪,甚至“探险者”还会被比附为当年北大山鹰社殉难的“登山英雄”。然而,公众潜意识里的逻辑没有实现,生生将一道伦理难题摆在大家面前:无事生非、懵懂无知的复旦学生没有死,一个年轻、尽职的警察却死了。其中的微妙之处,激发了全社会的思索。
首先,生命能否“计算”?关于这次黄山救险有着太多的“计算”,生命的本质却不允许“计算”,这是一个二律背反。
旅友遇险之后,向母校复旦求助,复旦再向安徽黄山警方求助。警方无疑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于是数以百计的警察上山搜救,终于悲剧酿成。为救18人,能否牺牲1人?也许,警方不是连夜搜救,旅友也会平安,却避免了张宁海的死;也许,拖延一夜的搜救,旅友会发生不测,谁来承担责任?生命能否“计算”?
最近,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的伦理学课程火爆网络。课程关于有轨电车失灵,司机是选择轧死一人,还是选择轧死多人的问题,引发了大家辩论的兴趣。其实那是伦理学的老生常谈,人类永远不可能给出一个正确答案。唯一正确的就是千万年来,人类通过如此的极端事件考问灵魂、考问生命。
30年前,大学生张华因救一位落入粪坑的老农而牺牲,曾引发当时社会关于生命价值的探讨。如今十多个复旦人的生和一个民警的死,再续了这一命题:生命是等价的,不能计算。一个人的死和矿难、地震里冷冰冰的一长串数字,有同样的生命价值。从这个角度看,张宁海一个人的死,给了我们更大的启迪。
其次,我们该如何行使自由?无庸讳言,警察的公众形象并不佳。但,“黄山门”里年青“无辜”的警察的死,却提供了一个无偏见的讨论公权与私权关系的视角。
政府提供救援服务,天经地义,警察殉职也算“求仁得仁”。但,公共资源不应被滥用。旅友缺乏专业设备,没有当地向导,临时发帖组团,又对天气变化没有足够认识,在雨雪季节里,在未开放的景区“探险”。结果,遇险之后,当地公安派遣了大量警力搜救,占用了极大的公共资源,其中张宁海还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有人认为“探险”是旅友的“自由”;但,那不是自由,那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成年人有自由选择权,但行使自由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也不能不适当地占用公共资源。有负责任的政府的前提,是有负责任的公民。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摆脱“感谢国家”和旅友“探险”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的两个极端,促进公权和私权的良性互动。
最后,我们应以怎样的道德标准衡量别人,约束自己?
复旦“黄山门”里引爆公众怒火的是所谓复旦人的“冷漠”。这种“冷漠”的证据有三个:一是安徽某记者的描述,面对记者的追问,复旦人“重重地摔上了车门”之后离开了,其二是“夺权”言论,第三是“控制媒体”说。
关于第一条证据,复旦人的辩解是:一是与记者之前的沟通不愉快,二是那是中巴车,只能用力关门。至于后两条,说“夺权”的人并不是被救者杜彬,至于“控制媒体”的说法,更不是被救者所说,这两个证据明显与复旦人不懂得感恩无法“合榫”。但这样明显的逻辑问题,被集体“无意识”了。在一个24岁生命逝去的时候,的确有人应受谴责。但谴责的前提是以“同理心”待人,而不是居高临下做“道德帝”——不可以审判别人,免得你们自己被审判。面对人性的弱点,我们每个人都应以谦卑和自省;否则张宁海的死,就会演变为一场无聊的道德口水仗。
成熟的公民,会监督、鞭策公权,也要学会监督自己;享受自由,更应珍惜别人的自由;分辨是非,首先更是严于律己。张宁海死了,他以他的生命,给全社会出了一道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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