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多见贵买。一块硬盘几千元,一台笔记本几万元,价钱高出市场一倍或几倍,不很少见。
政府售物,则见贵卖。最近媒体报道的是,广西柳州车辆推行号牌新螺帽,4个压印“桂B”的螺帽售价27元,为规定售价27倍。(12月17日央视《焦点访谈》)
贵买贵卖,都是公民买单。
贵买,财政出钱,公众遭殃,不独纳税人花冤枉钱,还因挤占支出而减少公共福利供应,再兼公然告示,作“阳光采购”之状,视公众感受为无物,政治耻感尽失。
贵卖,公民出钱,权力取利,公共服务变强迫消费,政府仿佛商家,而且是最为暴利的商家。“阳光腐败”,盘剥公行。
柳州交警的螺帽生意,权力作保,不买不行。螺帽名头,唤曰“机动车固封装置”。装置,便是小型的设备,这名字能令人觉得正规。一副装置就是4个压字螺帽,前后车牌各2个,论意义,估计可以用防止冒用车牌开讲,引用一些假冒车牌的危害乃至罪恶,可以显得十分必要。推行措施很硬,见车必查,不使用此装置即罚款并扣除6分。这相当于说,车辆两次被查到未用此装置,即要吊照处理。
柳州交管部门说,有的地方免费更换车牌螺帽,但柳州不知经费从何而出,所以就要开卖。但卖到27倍价钱,这是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干的,不关交警的事。驾驶人协会,听起来是驾驶人的组织,但到底由谁组织、受谁领导,当然不言自明。像柳州这样的城市,当有几十万个持证驾驶人,以中国生活的经验,岂能自发搞出一个协会,当然只能由交警部门来办理。交警部门以公共权力形式查办不换螺帽,以协会面目来贵卖螺帽,左右逢源,利源滚滚。
粗看起来,这是一个违反价格规定的问题,因为确有每副螺帽一块钱的规定。查处暴利行为,可派用场。柳州交警有远见,就算查处,污名戴在驾驶人协会上,比直接戴在交警头上好听得多。
实际上,每副螺帽一元钱的规定,本身还有可商榷之处。更换车牌固封装置经费从何而出?这是一个问题。但我可以反问一个问题,难道车辆和道路交通管理没有产生很多收入?这些钱名义上上缴了财政,难道财政没有返还?而且,从公民角度来说,被收取车辆和交通管理的这费那费,就是向政府支付了车辆和交通管理的费用,不管政府怎样分配这费用,公民总应得到基本的车牌服务吧。
交警部门可能要说,更换固封装置,减少车牌冒用,是车主得益,车主应该付钱。不错,如果车牌被冒用,车主会有很多麻烦,光是车牌被盗,麻烦就不会少。然而,这说明什么呢?这就说明交警部门收取了车辆管理费用,却未能提供安全的车牌服务,理当改进安全,有何道理换螺帽又要收费?
有人会说,一辆车交27元钱换一副螺帽,车主交得起。这就不是论是非,而是论“承受力”了。现在我们正在一个以“承受力”为基准的交费时代,水电气暖等等,但凡涨价,总要先讲供应这些基本民生物品亏大钱,然后讲涨到多少“承受得起”,再留一个“没有涨到位”的尾巴,以便“承受力”增强了,也就是习惯了涨价的价格,再去提价,周而复始,一波一波。
车牌螺帽贵卖,有人又会说这是垄断所致。非也。这不是垄断,而是权力变异。垄断是市场独霸,包括权力指定的垄断和市场形成的垄断,但车牌管理属于公共权力。权力从来就是独此一家的,任何一个社会不可以存在两个以上的政府,有而且只能有一个政府。政府要与社会分享治理,把那些不应当由权力包揽的治理事项交还社会,让社会有自治空间。但车牌管理,应由政府完成。只是,权力就是服务,何况车辆为正常行驶支付了费用,权力提供的服务又有哪些呢,就是把安全改进一点,换副螺帽都要再交钱?
阳光采购,权力做贵买的冤大头,花公民的税款不心疼;做一件事就收一遍钱,权力做贵卖的生意,搜公民的口袋不手软。凡事碰到权力,没有便宜的,没有方便的。“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公民付出若无限度,得到的服务没有多少。花了大价钱,公民买回的只是一大堆的麻烦与窝心,这样的权力有何价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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