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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峰获刑能否为“性爱日记门”画上句号
www.fjnet.cn 2010-12-16 16:18  乔志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西“性爱日记局长”韩峰因受贿罪获刑13年。广西钦州烟草局长韩峰因日记流传网络引发关注,日记记载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及经济往来。3月,韩峰涉受贿罪被捕,12月14日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3年,罚没个人财产10万,追缴赃款69.5万。(12月14日新华网)

“性爱日记局长”韩峰获刑,当然是大快人心事,当浮一大白。然则,韩峰获刑能否为“性爱日记门”画上句号呢?窃以为不能。韩峰还有很多“身后事”尚待深究。

其一,“谭X芳”们安在?风流成性的韩局长获刑,“日记门”中的一干女主角却芳踪杳然。在局长的香艳日记中,这些女主角们的表现是多么的光彩夺目啊——特别是经期也不忘为领导提供服务的“谭X芳”,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她们在跟局长交往的过程中究竟得到了什么,除了金钱还有没有其他好处?更重要的,是她们作为领导的“身边人”,是否还掌握有更多不为人知的“内幕情况”呢?这些都应有个交代。

其二,“官场地震”何以未能如期而至?韩峰日记不仅记录了自己的风流韵事,还颇多官员纸醉金迷生活的记载:区局审计处处长韦某通宵赌博、区局纪检组长叶某、来宾市局纪检组长苏某等人均涉及到公务宴请、娱乐……日记刚传开那阵子,很多人都在惊呼这必将带来一场“官场地震”。但时至今日,“官场地震”并未如期而至,相关部门和某些媒体甚至开始对此“三缄其口”。这又是为什么呢?

其三,韩峰背后的“网络黑社会”为何未见追究?据检察机关调查,为了删除网上流传的日记,韩峰于2010年2月14日向钦州市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索取现金人民币15万元,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谁收了韩峰这15万元删帖费用?谁为韩峰充当了“网络打手”?这里边有没有“相关部门”的纵容甚至是参与?

自从“性爱日记门”惊爆网络以来,一直都有网友对当事人韩峰深表同情,甚至担心他会沦为“所有问题都自己扛”的倒霉蛋。现如今韩峰已被判刑,而他背后的诸多问题却仍没有一个明确说法,似乎提醒我们上述担心并非多余。为了不让韩局长一人背黑锅,为了不留糊涂账,必须一挖到底、彻查真相,绝不能就这样草率地为“性爱日记门”画上句号。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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