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北京治堵方案获国务院原则同意”的新闻,撩拨起北京已经有车和正准备买车的市民紧张的神经。数以万计不想被限制购车的“准车主们”纷纷涌向车市“抢购”。一时间,北京车市几近“疯狂”,热销车型更是一车难求。(12月13日《北青网》)
一项新政出台,未见公众对此欢呼雀跃,却引起新一轮的躁动,引发购车狂潮。这是新政推行者始料未及的还是预料之中?新政出台未能及时遏制早已负重不堪的城市交通压力,却换来了抢购风潮,说明此项新政的某些条款存在问题,违背广大公众的意愿。未能抑制,反而膨胀,不得不冷人担忧,这样的新政是否获得民众的认可和参与,倾听了民意?“治堵”是政府和市民共同的愿望,关系到1900万北京市民的切实利益,在涉及面广,牵扯面大的新政实施前,怎能少了市民的声音?
引发购车狂潮,与北京的“治堵方案”中的征收高额拥堵费,“利用经济手段控制机动车污染和解决重点拥堵路段拥堵”,尾号限行,限制外地人在京购车等政策的出台,导致北京不少市民集中购车的火爆场面。一项新政的出台,他们的反映可以看出对此的接受程度,市民不知道征收高额拥堵费究竟能够抑制多少开车出行需求,民众为此又将每年支付多少成本,政府将增加多少收入等。而这样的担忧,却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来告诉他们,所以他们显得很恐慌,对未来新政的实施抱着怀疑和紧张的态度。
在“治堵方案”中,明显凸现出诸多功利色彩,在城市拥堵不堪的现状面前,不惜一切代价,挥重拳,下猛药,而置程序正义公平于不顾,未尊重公民权利。在“治堵方案”中,公车与私车未区别对待,北京公车有70余万辆,占据着整个北京汽车保有量的五分之一,应首先对公车进行限制。实现零增长的前提下,不断实行负增长,减少公车出行,而改用车改补,小车换成大客车等多种方式。
歧视外地人,以“治民”的手段来“治堵”,有违公民权利平等原则。在这样的新政面前,受到不公待遇的外地人就不可能提前购车?或是“借壳上市”,以北京市民的身份购车以后供外地人使用。显然,为了治堵而治堵,不惜抛开公民权利平等,是难以奏效的,可能适得其反。在治堵中,应充分尊重公民权利,推行文明行政,尊重市民的意见,最终得出市民普遍接受的新政,才能达到理想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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