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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辨认举报信字迹的怪异与吊诡
www.fjnet.cn 2010-12-03 07:38 潘抒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2月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12月2日新华网)

王鹏被释放,相关责任人被处理,不算意外。媒体与公众持续关注,在舆论如潮的压力下,公权无法回避便摆出“有错必纠”的姿态,事情自然都将得到“妥善”的解决。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早些时候,有河南灵宝的王帅被“跨省追捕”案,近一点,则有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致潍坊市长公开信事件。

令人大感意外的,反倒是宁夏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关于举报信来源的无谓与坦然。举报保护机制再三强调,保护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不受打击保护,要健全保密制度,防止泄密,严肃处理泄密事件。然而,宁夏公务员局向记者出示盖有“江苏灌云”(王鹏故乡)邮戳的举报信后,刘智谋介绍说,马晶晶通过辨别举报信的字迹,“他认为应该就是王鹏写的”。

这是何等的怪异与吊诡:举报人的举报信竟然先是毫无障碍地传到被举报人手中,再由警方根据被举报人辨认信件字迹得来的信息,跨省抓捕举报者!事实证明了,王鹏案不是接受其举报信的单位与人员没有保密意识,而是他们有意识的透露与勾结,目的不言自明,打击举报者以维护权贵圈子的利益:一旦任王鹏案“折腾”下去,指不定还会牵扯出更多丑事!

几个公权机构胆大妄为地冒天下之大不韪,分明让人看到背后一张“官官相护”、利益勾结的关系网。此时,再去谈论如何健全举报保护机制,举报信该怎么保密,如何存储,如何对被举报者设防,如何防范举报信落到被举报者手上,显然十分幼稚。

当前,重要得多的事是,严惩泄密者,追查背后的利益关系,才能让肆虐的权力入笼,也才有可能挽回公权机构在民众心中濒于崩塌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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