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颍上县新集镇境内的新余公路两个多月前就开始了改造扩建。新余公路改造工程是由颍上县政府统一投资规划建设的,国家已经拨款修筑,但当地政府还要让群众自己掏钱建设,每间房子1800元。接受记者采访时,新集镇街道整治办公室负责人席栋才说,有些土政策合情合理不合法,“按部就班,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工作,基层工作没有人搞,我们要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的。”(11月11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日前,国务院刚刚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执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发生。在倡导并且践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仍有官员傲慢地喷出这些法盲般的言论,令人又悲又叹又可怕。
打量“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的说辞,其弦外之意十分明显,是为自己胡作非为、违法乱纪寻找借口,因为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所以不能依法办事。眼观现实,不少官员皆心照不宣地把“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当做潜规则。贵州省某县领导在一次会议上公开说:“如果样样都依法,我们就会一事无成。其所流露的真实心态就是,不能把法律当做信仰,绝不能严格依法办事。
法律的要义在于,它面向社会的全体成员,对所有成员都有约束力,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信守“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这些官员就必然随心所欲地肢解、架空或完全消解法律,法律的威严与尊严就会荡然无存。
“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将会带来多重恶果,一是,一些官员做起恶来、违起法来就会更加心安理得。日前,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宣布拘留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村民。示众于法不容,但当地官员的说辞是,“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对暴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公开曝光的形式震慑犯罪”。一句“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与“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相比,有殊途同归之恶。
二是,一些官员就会把法律当做侵犯公民的利器。在“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的逻辑支配下,这些官员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认为自己享有法外特权,但是,法律对己松,对民可不松弛。如果民众不依法办事,他们就会恼羞成怒。更进一步而言,如果老百姓不听话,在他们看来不听话,他们就会动用法律武器加以打击。
三是,法律公信力受损,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大打折扣。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无独有偶,不少学者也认为当前公众的法律信仰不够。为何不够?“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频仍,是一大原因。“法治先治官”、“法治先治权”,如果官员把法律当做橡皮泥,或者想遵守就遵守,选择性地遵守,老百姓怎么可能尊崇法律呢?有的地方,“县委书记一签文、劳教委就关人”;还有时,公民安分守己,或者依法维权,却被安插上“敲诈勒索政府”的罪名,他们因此对法律、法律公正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