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陆公安局花费8万雇调查公司监督警察。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安陆市为推进警方规范化建设,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出资8万元请调查公司,对该局全体民警执法办案等进行监督。调查公司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秘密录音录像、匿名电话查询等方式,对该局上至局长政委,下至普通民警进行监督。(11月9日《河南商报》)
为推进警方规范化建设,湖北安陆请来了专业的调查公司,并不惜每年支付出8万元的高价,可谓是下了“血本”。然而,此举尽管“看起来很美”,却有着显而易见的硬伤:
其一,治标不治本。调查公司充其量也就监督一些表面上的小问题,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去触及那些真正严重的深层次问题。事实也确是如此,在媒体列举的第一期评估报告的内容中,大多数都是窗口民警上班吃东西、派出所办证厅物品混乱、门前卫生差、上班未着警服等鸡毛蒜皮,群众最关心的廉政问题、秉公执法问题却没有见到。
其二,管“小”难管“大”。尽管公安局明确表示调查公司将“对该局上至局长政委,下至普通民警进行监督”,但很显然,局领导属于是“雇佣方”,调查公司不是监督机构,只是“生意人”,他们只能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能唯领导马首是瞻,监督的矛头基本上只能对准中下级警察,否则便会有“不换思想就换人”之虞。甚至,此举还不能排除沦为个别领导打击报复工具的可能:哪个警察敢不听话,我就让调查公司去查他!
这些年来,大张旗鼓“花钱买意见”、“花钱买举报”的行业和单位委实不少,湖北安陆推出的“第三方监督”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变种”罢了。实际上,监督又何须麻烦“第三方”呢?最好的监督来自群众,一分钱都不用花。放着最好的群众监督不用,非要搞那些花样百出的“新举措”,岂非是舍本逐末?这里边的“道道”其实不难理解:群众监督不容易“掌控”,因此一些部门和领导不愿也不敢引入群众监督,最终只好拿出其他折中办法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最好的阳光来自老百姓的监督。所有离开群众监督而奢谈“监督”的做法,窃以为都有“叶公好龙”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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