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 正确定位才能名正言顺
www.fjnet.cn 2010-10-29 13:43 李克杰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26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车船税法草案接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分组审议。针对拟进行重大调整的车船税计税依据、税负结构等内容,委员们纷纷表达意见,有委员甚至提出了质疑。指出排气量作为唯一计税依据不尽合理,1.0升到1.6升排量的汽车作为我国目前乘用车的主体在修法中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给公众以变相加价的印象,有悖立法本意。
不难看出,委员们的意见与公众的反应不谋而合,基本一致。在笔者看来,目前各方对车船税的争议焦点均在计税依据和税负结构上,但我们却不能就事论事地讨论问题,因为它们本身是表象的东西,是为体现事物的性质和功能而服务的。因此,要想化解争议,达到一致意见,必须从车船税的性质和功能入手,对车船税进行正确定位,才能名正言顺地确定计税依据和税负结构。
事实上,政府对车船税的定位还是比较模糊的,尤其是在车船税的基本定性上,与职能部门希望实现的功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错位,而计税依据又与税收定性及其预想功能不相符,存在目的与手段的矛盾。这是造成公众意见分歧并引发各界质疑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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