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并居”不应成为土地财政的升级版
2010-10-19 11:12:20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刘宝琴 我来说两句 |
就目前各地的试点来看,不少地方都打着土地换社保的诱人招牌。所谓的土地换社保,所换来的只是一部分保障或者浅层次低水平的保障,并非是完全保障。具体讲,农民用土地“购买”的社保,大多数是单一的养老保险,而且保障水平也不太高。当然,有些地方为了农民进入城市后的生计,也开展了一些生存技能的培训,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这意味着,土地换社保解决的仅仅是农民的生存问题,而难以解决发展问题。 而且,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有可能打着“土地换社保”的幌子,对稀缺的土地资源进行侵占吞并和滥用,把成千上万亩的良田一眨眼变成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倘若这种“圈地运动”一旦成为气候,18亿亩耕地红线将很难守得住。 因此,笔者建议,首先,国家层面有必要对这项公共政策进行重新评估,尤其对有意扭曲和肢解国家既有制度的地方,立即叫停;其次,对各地盛行的土地置换制度,要加强监管。现在的问题是,增减挂钩指标置换违规操作非常多,比如地还没复垦、农民的新聚居区还没建好,城市建设土地指标就可以交易,或者进行抵押贷款,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让国家的宏观调控失效。此外,还应该加大问责力度。除认真执行《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外,还要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坚决予以刑法问责,改变土地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旧弊。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有效避免“撤村并居”演变成土地财政的“升级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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