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一天,来厦务工的陈先生向集美法院申请执行一笔三万多元的被欠工资。原来,前年陈先生完成了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后,却未能拿到工资。通过法律途径,今年陈先生打赢了官司。然而,由于被欠工资太久,他的生活陷入困境。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集美法院为陈先生提供了绿色通道。昨天,陈先生拿到了被欠工资。(10月13日《海峡导报》)
三万元血汗钱,居然要了两年。这两年中,陈先生不但要为养家糊口犯愁,还要为讨要薪水奔波,个中艰辛、心力摧残可想而知。两年拿到欠薪,还是通过“绿色通道”,如果是正常渠道,天知道还要等到猴年马月。
近年来,“欠薪之风”越演越烈,可见,法律对于民工权益的保护,应该始于民工与雇主形成劳动关系之时。等到民工为讨要薪酬疲于奔命之时才出于“同情”,这样的援助实在被动和滞后。目前的这种现状,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不幸中的大幸,陈先生孤立无援之时,还是见到了法律的身影,避免了悲剧发生。毕竟,现实中民工为了讨要工资爬塔吊、喝农药的事实在是屡见不鲜。
集美法院真的出手,拖欠两年之久的工资还是兑现了,足以说明法律维权才是讨薪的“利器”。可惜的是,集美法院这次出手,并非常规程序,而是走的“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开通,也就是说在陈先生领取三万元欠薪后,这样的讨薪“绿色通道”还是要关掉。其他人在一般情况下只能 “望法兴叹”。
陈先生还是幸运的。要知道,在他身后还有无数苦于讨薪无门的民工,也许正想爬塔吊、喝农药。昨日导报就报道,郑州30多名农民工代表在塑像前焚香杀鸡祭拜,想让河神显灵,帮他们讨薪成功。
听来像是一个笑话,事实上却是一种无言控诉,控诉着讨薪的无路可走。
因此,无论从道义上,还是从法理上讲,在正常渠道出现堵塞的时候,有关部门都有责任为民工采取特殊措施,像集美法院这次提供的“绿色通道”,以保障他们的利益,而不能让他们为正常渠道的堵塞买单。
我们期盼,每当民工薪水的兑现出现异常时,“绿色通道”都能及时敞开,并永久通畅,让每一位讨薪民工都能得到像陈先生一样的幸运。(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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