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昨日,厦门市物价局发布消息说,拟于本月27日下午召开厦门市常规公交票制改革方案价格听证会。由21人组成的价格听证人员名单昨日也已最终敲定。尤值一提的是,知名度颇高的厦门普通市民林雷也在名单之内,其曾被誉为厦门“公益维权勇士”、福建省第二届十佳消费维权人物等。(见9月11日的《海峡导报》)
一听就涨之所以为人诟病,虽有多种原因,关键是听证代表不合理,“被代表”,特别是代表的意见不被采纳令民众不满。按理说,价格听证,是为了确保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的需要。如果“被代表”或“听而不证”、“听而不取”,实则是在“作秀”,必然会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破坏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可怕的是,举办者明知其要害,却仍想蒙骗过关,也不怕白骨精遇上孙悟空。于是,福州水价听证会,代表身份“保密”;北京水价听证会,只许议论“涨多涨少”等便粉墨登场。特别令人注目的是,不让反对代表发言,令人纠结。如在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刘天晓代表从听证代表发言开始,就一直举手要求发言,但主持人一直不给机会,以致他高喊“主持人不公”,并将一瓶矿泉水瓶砸到地上以示不满。试想,既然请刘天晓当代表,为什么不让他发言?即使其持反对意见,也应该有发言权;如此剥夺他当代表的发言权,岂不是证明代表本身就是为了作秀、忽悠民众?如此,只会导致听证会这一旨在扩大决策之民意基础的制度的信誉再度遭受侵蚀。
事实上,开听证会是为了倾听民众的声音,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体现决策的公平、公正。如果举办者不充分听取民众特别是民众真实代表的意见,被冷落的民意往往会以更惊人的动作爆发,引起民愤。“怒砸矿泉水瓶”事件便是一例。而今,请“公益维权勇士”参加价格听证,可避免“被代表”,让民众感到代表是“自己的人”,这样的听证会是在走让民众信服之路。但真正要让民众信服,还必须给 “公益维权勇士”听证时发表意见的机会与权利;否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把“公益维权勇士”当面具和装饰,说不定 “公益维权勇士”也会像刘天晓代表那样“怒砸矿泉水瓶”。
其实,价格听证会的过程实则是民众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利益博弈过程。要让这种过程体现公平、公正,既要听证代表的选择公平、公正,更要“听而要证”或“听而能取”。否则,民意得不到充分自由的表达、尊重与采纳,实则是举办者运用行政权力对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与决策权的剥夺,其行为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政府权力的“裸奔”,自然难以制止“怒砸矿泉水瓶”事件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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