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村民称,村委会把多年来拖欠农民的400万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替代人民币发给农民,已分发941张。这批代金券是2005年左右印制发行,可以在本村内转让、赠予,还可以继承。但如果想换成真钱却要等到60多岁。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这些代金券虽由村委会印制,并得到镇政府的批准,不过,明显与法律相违背。
更重要的在于,这些代金券要等60岁以后才能兑现,那这些被征地的村民60岁以前怎么办?等到村民60岁后,那时在任的村官会承认这种代金券吗?即便他们承认,要是到时村委会拿不出钱来,那村民又能抱着这些代金券充饥吗?
据报道,现在被成都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占用的地,是村集体企业红楼梦酒厂所有,而这个酒厂的土地来自于当地农民,但吊诡的是,早在1996年,这块地就被转化为国有土地,但事实上,“1996年的征地是一个非常之绝密计划,只有极少数人知情”,被占地的农民并没有“按当时的政策就是农转非,然后给失地的农民工购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采取相关的安置工作”。那么,当时的村委会是如何将这块地转为国有的?
此外,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2005年起,老渔翁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就将买来的地围起了围墙,大片土地荒芜至今。当地有关部门是否知晓这一情况?如果知晓,凭由这片土地荒芜,又有什么奥秘在其中?(文/杨涛 图/王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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