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经济需跨越三大障碍
近日,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营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19条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发展。(8月23日东南网)
笔者认为,为福建民企业实行跨越式发展,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必不可少,但民营企业自己的奋发和努力更为重要。因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
在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加温时,民营企业不当“石头”当“鸡蛋”,有必要实现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三大转变”:
从家族式继承走向开放。作为完全由个人拥有的私营企业和其它私人持有的股份制经济,“富二代”对“富一代”财产拥有不可争议的继承权。子承父业,未必一律实行传统的子承父位。大型民营企业,有必要向国内外开放优选高管,让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
从作坊式管理走向精细。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是由小家庭作坊滚雪球滚大的,习惯于粗放式的企业管理。其实,要做大做强企业,可以吸收国有企业精细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念。走出一条不依赖于外延发展、而是依赖于内涵发展的路子。
从家长式作风走向民主。家长式管理,就是老子一人说了算。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依靠员工集体智慧,通过民主渠道,问策于员工,既可以集民智,又可以聚民心。可以借力于国有企业工会组织民主管理的做法,也能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
民营企业跨越了这三大障碍,就如虎添翼。有了外部的优良环境,又有了内部的发展动力,福建民营经济定会把蛋糕做大,把企业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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