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落幕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4届大会上,由福建泰宁等六个丹霞地貌风景区组成的“中国丹霞”荣登世界自然遗产的新晋榜单。至此,我国在“世界遗产名录”中列席四十个项目,中国在遗产数量上高居世界第三位。
吊诡的是,当申报世界遗产的捷报传来之时,越来越多的国人却报以怀疑态度。这种微妙的情绪可以从最近“中国丹霞”成功申遗之后的两个细微事件体现出来:第一是广东丹霞山有关负责人表示,申遗成功之后不排除门票涨价的可能。舆论界对此反应如潮。第二是中国丹霞申遗专家组组长彭华教授透露,“中国丹霞”申遗大约花了十几个亿,并称“值得”。舆论界又陷入了“值”与“不值”的争论中。
实践表明,成功申遗的景区在几年之内便实现了旅游经济的井喷式发展。以山西平遥古城为例,申遗成功前的1996年,门票收入为82万元,而2004年这项收入高达4760万元,是1996年的58倍。国内许多晋身世界遗产名录的旅游项目大致都经历了与平遥类似的轨迹。
但精于计算“经济账”未必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当前中国申遗热的本质性认识。作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选美游戏”,申遗的核心规则是“保持遗产开发与保护的平衡”,其目标是“共享”。当我们无法实现这种平衡与目标的时候,政府作为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者,就应该减少申遗的冲动,以实现这些资源的永续利用与发展。
在现阶段,各地政府挥斥巨资甚至举债申遗的做法不应被鼓励,理由如下:
第一,巨资申遗强化了“地方政府企业化”的倾向,致使地方主政者深陷“商业化”逻辑中。根据有关规定,世界遗产景区不得实行经营权转让,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将成为世遗景区的实际收益者,因此各地政府对申遗可谓不遗余力。
以湖南崀山景区为例,作为“中国丹霞”的六大成员之一,崀山所在的新宁县为此次申遗投入4.5亿元,而该县的年财政收入才突破2亿元。举债申遗的背后逻辑是“投资”,高投入的下一步必然是谋求高回报,因此地方政府的行为越来越类似于一家企业,其对世界遗产资源的管理便可能偏离“开发与保护实现平衡”的目标。
第二,导致世遗景区内的圈地行为,从而大大削弱了世界遗产的公共属性和共享精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世界遗产的申报地必须按要求建设配套设施,如博物馆、游客中心、管理中心、监控中心、各种监控设施等。各地政府在执行这一要求的时候,往往借机将这些世界遗产资源圈为封闭型的景区,并向游客收取高额门票。
“中国丹霞”申遗专家组组长、中山大学教授彭华认为,在一般的旅游地消费构成中,门票是最小消费之一,主要消费是服务性消费。这个事实判断显然有违常识。中国的旅游产业依然还处于观光游阶段,门票占每名旅游消费者支出的35%以上,而在世界遗产景区,这个比重超过了50%。今年以来,景区门票要上涨的风声一出,便引来民意强烈反弹,作为世界遗产景区,高价门票更是被诟病为“剥夺了民众的共享权利”。
第三,申遗过程中出现的“抱团行为”加剧了各地资源的不平等竞争,久而久之导致人们对不同区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形成误判。以福建土楼为例,福建永定县、南靖县和华安县的部分土楼群联手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享受世遗的尊贵待遇。而在漳州平和县、诏安县等区域,数量庞大的土楼群因未能抢得时机进入世遗名录而被划入另册。“中国丹霞”则以全国六地联合申报的方式将中国南方数量众多的其他丹霞地貌景观打入另册。这种不平等竞争和资源误判将引发更深远的负面影响:观光客对世遗景区的“集中消费”必然会导致人们所担心的“开发过度”。
笔者并不是一味地反对世遗申报。但在中国旅游产业如此火热朝天的当下,世遗申报已然发生了宗旨上的严重错位,势必对人类共同拥有的遗产资源,特别是自然遗产资源,形成伤害。政府在此问题上理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尽可能减少对自然遗产的人为干预,加大对文化遗产的申遗和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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