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境肇事者付出足够代价
www.fjnet.cn 2010-07-26 10:05 胡舒立 来源:《新世纪》周刊
我来说两句
应对大连湾原油泄漏、紫金矿业污染等一系列环境事件展开彻底调查,严格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使“肇事成本”与预期收益足够匹配
7月16日,大连新港发生输油管线爆炸事故,超过1500吨原油流入大海。一天后,英国石油公司(BP)终于堵住三个月来汹涌不止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井口。据美国官方估计,至少数十万吨原油进入墨西哥湾。两起事件中溢油数量远不可比,然而,如果说发生在西半球的事件尚可让国人暂作壁上观,大连湾的浓烟和油污则令国人不能不警醒:重大环境风险就在身边!
在环境价值观的意义上,中国与世界很远也已经很近。从海外到国内,近期以来接二连三的环境事件已经向企业、向社会、向政府发出了严峻考问。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命运,真正有远见的公司再不可麻木掩饰;执法部门也应切实追究肇事者责任,不可让加害者逍遥法外,让受害者独吞恶果。
有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显然,在大洋彼岸,BP正在为自己的错误承担重大后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事故并非一定不可避免,技术的发展和过往经验基础上的操作程序,本来已经为减轻和避免事故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但即便是BP这样拥有全球尖端技术的公司,也常常心存侥幸,疏于管理,等到酿成此次大祸才悔之不及。
事后看来,BP在油井设计等五大环节偷工减料,所节省时间不足五天,节省费用不到1100万美元,结果却害人害己。仅从经济损失面看,目前BP已成立了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停发今年前三季度股息。更严重的是,美国众议院已表示,将禁止向它颁发更多的近海租用许可。这对将海洋采油视作竞争生命线的BP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事故本身损害公众利益的巨大损失,对BP及品牌的长期负面影响,更是难以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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