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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六旬老人为何法庭“嬉笑”
www.fjnet.cn 2010-07-23 16:32 丁寅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笑值千金,不过这“值”对年过六旬的无锡退休市民袁天放来说,不是获得,而是被罚。日前,他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判罚一千元,因他旁听审理沈果冬妨害公务一案时嬉笑喧哗。(《新安晚报》7月19日)

网民用“震惊”二字来形容此案,但此事的关键,并不是老人到底有没有在法庭上嬉笑,而是老人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嬉笑。

因为,如果嬉笑了,就该按法处理,即使法院依据的是最高标准,那也是他们可掌控的变量。如果没有,那法院就需道歉,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而对于案件的一些细节,是“嬉笑”还是“微微一笑”,是“先警告”还是“直接被法警拎出法庭”,袁天放和法院有争议。这也很简单,按照无锡市中院的说法,法院庭审都有网络直播,那法院早点把未删节版的视频发布到网上,让广大网民看看,马上就会有定论。

但如果把一些没有被报道出来的事情摊开,你会发现,这又是一桩扛着法律的正义大旗而发生的闹剧。

嬉笑事件发生在7月6日,其实当天还有一个人因违反法庭秩序受到处分。被告沈果冬的妻子丁红芬,因为休庭时对着丈夫说了句“我爱你”,被拘15天。这会儿还被关着,她的个人博客也就一直没有再更新。这一信息的披露者是王女士,当日在法庭旁听。如果属实,这比嬉笑更让人震惊。

被告沈果冬是个拆迁户,因不满操作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行为而上访,此后警方以 “妨害公务”将他逮捕,随后被法院判处入狱十个月。

我想,作为“上访专业户”的袁天放,当天旁听时,肯定有过异常举动,而这举动来源于对肩负公正使命的法院的不信任。他或许觉得法院的判决就是个笑话,悲剧色彩的笑话,于是忍不住苦笑或嘲笑了。他本人是需要为此付出代价,但他所苦笑或嘲笑的案件本身,是否应该以正视听,还法律一个公正面目,也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毕竟,法律不能因为个别人的意愿,而变成侵犯公民正当权利甚至法律自身权威的工具,即使这个别人代表着当地政府。

网络上对于沈果冬案传得沸沸扬扬,但当地执法部门没半点正面回应,反而大量帖子被删。如果心里没鬼,为何不正大光明一一回应。

此事因为没有外地媒体和更高一级的司法机关介入,真相一直躲着不露面。让人感觉,法院干了件一锅端的买卖,当地政府眼中的“刺头”、当地居民眼中的“维权人士”——沈果冬、丁红芬、袁天放在一个案子里,都受到处罚。

果真如此,那法院不就成了制造痛苦笑话的场所?搁谁,都会忍不住想笑。只是,这笑的代价太沉重,而想笑又不能笑的现实,着实让人很无奈。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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