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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公务员“村籍”不能一刀切
www.fjnet.cn 2010-07-14 18:02 杨君贤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浙江义乌市200多名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被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义乌市一位干部说:“不要小看了这个农村户口,它在农村涉及的经济利益十分巨大。”(13日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

公务员利用职权把户口迁转到农村,看中的是农村户口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这种与民争利的行为自然应该予以制止并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义乌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部门在调查清理“假村民”的同时,要求所有农村籍公务员将户口迁出,办理农转非和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手续的做法却并不妥当。

现有的公务员法规中并没有公务员必须办理农转非手续,放弃农村户口的规定。对于考上公务员的农村居民来说,是否办理农转非,转为城市户口完全是他们自己的事,有关部门不应强行干预。毕竟他们与为了取得经济利益而伪造身份,把户口迁入农村的公务员存在本质区别。强行办理农转非无疑侵害了一部分原本就是农村户籍的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对于那些在城市里有住房的农村户籍公务员来说,把户口迁到城里还不会对生活造成太大影响。但那些在城市里没有住房,特别是刚考上公务员的年青人就麻烦了,户口只能迁至所在单位集体户。但集体户与居民户的待遇有着很大差别,许多市民待遇(如小孩的就近入托入学)是无法享受的。

如果说现在碰到问题还可以通过组织出面协调解决的话,万一以后不当公务员了怎么办?农村户口迁出来容易,想迁回去可就难了。很多家在郊区农村的公务员本来可以申请宅基地自建房,被迫农转非后就只能购买商品房。但如今城市高昂的房价显然不是那些刚入职的小公务员们能负担得起的。

在城市有固定收入的村民并不只有公务员,很多较富裕的农村地区,村民在城市里工作生活的并不在少数。既然在其他行业工作甚至是自己开公司当老板的人都可以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分红,同样是村民的公务员为什么不能呢?这钱是他们的合法收入,又不是贪污受贿的非法所得,只要农村户籍来源合法,由此带来的经济收益再多也拿得理直气壮。这与挤占农民资源,侵害百姓利益完全是两回事。该拿的钱不让他们拿,是不是会导致一些人使用非法手段去敛财,堤内损失堤外补呢?

对那些采取非法手段将户口迁至农村,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公务员,怎么处罚都不为过。但对于那些从小就生长在农村,本来就是村民的公务员,是否要农转非,有关部门还是应该让他们自己决定。不该你拿的钱一分也不能拿,该你拿的钱再多也是人家自己的事。一刀切的“开除”公务员“村籍”,看起来是痛快,其实不还是在以权代法?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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