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被执行死刑。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民在检察院门口再次放起鞭炮以示庆祝,在市委门前打出条幅:“文强死百姓欢 重庆安”,在法院门口拉出“处决文强是重庆市打击黑恶势力的重大胜利”的横幅。(7月7日《华龙网》)
文强与黑恶势力勾结,长期为非作歹,祸害百姓,群众却是敢怒不敢言,或者冒险检举揭发了也无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文强被依法处决。与其说群众是在再次自发地用鞭炮横幅庆祝文强的死,还不如说群众是在再一次释放压抑已久的心情,是在再一次表达内心最朴素的愿望。
中国的老百姓没有随便打横幅的习惯。他们在表达内心特别感激的时候,也大多选择了锦旗这种形式;只有在他们特别需要表达难以实现的正当诉求的时候,才会打出横幅。
中国的老百姓也没有随便放鞭炮的习惯,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有喜事的时候才会放鞭炮。文强,只不过是一个罪犯而已,老百姓用庆祝喜事的方式来庆祝他的死,可见老百姓的受害有多深。耐人寻味的是,根据《重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规定,那些在检察院门口放鞭炮的做法,本身并不是合法的。
其实,用鞭炮横幅庆祝罪犯的伏法,并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常态。在法治社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要是违法犯罪了,总统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都要下监狱。老百姓已经见怪不怪,根本不会去放鞭炮、拉横幅庆祝。如果没有打黑,文强会伏法吗?我想暂时还难以给出十分肯定的答案。从这方面看,百姓用鞭炮横幅庆祝文强的伏法,正好折射出了我们与法治社会的真实差距。
文强的伏法,我们还难说是司法的胜利。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百姓的鞭炮横幅,就是对这一朴素愿望的表达。制度是权力最好的约束,只有让那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不敢随意逾越制度的红线,才会避免下一个文强的出现。百姓的鞭炮横幅,也是对这样的制度的期待。
总之,百姓的鞭炮横幅,是寓意深刻的,我们千万莫进行自我陶醉的简单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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