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不可多得的野生生物物种基因库,被称为“地球之肾”,在湿地内修建道路和各类建筑,就好比湿地患上肾结石。可是,2002年以来,在素有“亚洲芦苇湿地之王”美誉的辽河三角洲湿地内的辽宁省盘锦市“红海滩风景区”,多处旅游项目没经过政府环评、土地审批,就在这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开建。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违规项目还被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7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
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保护区内的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外围的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但在“红海滩风景区”内,多处旅游项目恰恰均建在自然保护区内。其中,红海滩码头、豪华停车场及周边商业网点和“水上乐园”等项目建设在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有关负责人也曾坦言,“红海滩风景区”是一个事先没有得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同意的建设项目,但一直未能有效遏制。
人们不禁要问:在保护区内非法上项目,谁给景区这么大的胆子?这些违规项目又是怎样被被戴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红帽子”的?其背后到底有啥猫腻?
可见,景区敢知法犯法,顶风违建,头上有保护伞,背后有人撑腰,否则借给他们十个胆他们也不敢。很显然,给景区撑腰的就是地方政府的官员。政府官员为什么要与景区负责人沉瀣一气、助纣为虐呢?其玄机在哪里?究其原因,还是“政绩观”在作怪,想依赖旅游业来刺激GDP的增长,只要能取到“卵”,不惜去杀“鸡”,其结果是因小失大。所以,这种破坏性建设,不完全是景区的错,政府官员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是有关部门把关不严和监管不力。否则,“红海滩风景区”的多处旅游设施怎么能出现“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呢?也正因为“上梁不正”,非法项目才会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等级评定而被戴上“红帽子”的。更乌龙的是,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违建现象,相关部门的官员竟然称“事先不知道”,加之由于种种原因,当地环保、土地等部门至今也没有对其依法查处,任其依旧逍遥法外。
无疑,违规开发旅游景区和项目,对保护区湿地环境造成的破坏是严重的,令人扼腕长叹,痛心疾首。景区官方数据显示,自2002年正式运营以来,每年接待游客数十万人次。景区开放初期,游客一进入芦苇荡,很容易就能看到惊飞的鸟群。到如今,游客除能在景区宣传资料上看到鸟群之外,进入景区只能看到少数常见的鸟类,保护区内原有的许多珍稀鸟类,已难觅踪影。
据了解,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旅游景区和商业项目的现象,在全国其他地方时有发生,造成了保护区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破坏。为了切实保护好湿地生态环境,坚持走科学发展观的道路,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各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管,严厉查处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展开调查,追究责任,严惩不贷,不能再让非法项目被戴上“红帽子”的悲剧发生。
- 2009-08-18谁给重庆黑老大戴上了红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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