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几名大学生到山东烟台市金沙海滩游玩,坐了一会遮阳伞的凳子就被索要200元,后来还来了几个疑似“混混”,大学生们被迫交了100块钱才得以脱身。记者调查发现,景区内太阳伞是出租的,伞下凳子上有“100元/小时”的字样。烟台市物价局就此事表示:乐园是自主经营,只要明码标价,就是合理行为。
当地物价局对景区乐园的支持合理吗?
首先,物价局的说法是有法可依的。《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据此,政府的确管不着那个定价。但问题不在于遮阳伞及凳子是否应该收费,也不在于100元的收费是否畸高,而在于在海滩这个旅游场所,游客是否得到公平交易的机会。
海滩上的遮阳伞、凳子之类物件是必要的旅游设施,游客未必就意识到那是收费项目。照片显示,灰色长凳上用暗红色油漆刷出的“出租”、“一小时100元”字样,并不是特别明显,在酷暑中人们很容易就像帖子里所描述的那样,一屁股就坐了上去,造成“误消费”。如果事前没有提醒,事后经营方又胁迫游客交钱,那无疑侵害了游客的消费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甚至可以说就是个消费陷阱。
但如果如工作人员所称,事前屡次提醒,游客们虽然觉得不公平,还是要坐上去,那么,尽管坐了没多久,也还得按100块收费。这就不能怨经营者了。
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在这个事上的作为颇值得说说。物价局的说法合法合理,因为在物价监管层面,海滩经营者没有错。但这个事件还与公平交易相关,而公平交易属工商管理局监管。记者就此事问物价局,物价局只谈自己监管范围内的事,却对此事的公平交易问题一字不论,作为政府机关,没能给出全面、权威、负责任的看法,这很容易误导公众,让大家以为只要凳子上随便写个标价,就算很不明显,事先不提醒,事后收高价也是政府允许的。甚至小混混胁迫这种事,政府居然也不管。
既然一屁股坐掉100块钱,消费者觉得不公平,并引发网络热议,政府就得给出一个让大家信服的说法,毕竟普通民众分不清物价监管和公平交易监管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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