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广州市检察院公布的案例中, 提到了原高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瑞强的案件。通报显示,他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和涉嫌受贿罪,被审查起诉。也许不少市民还记得,去年7、8月间,在高明本地论坛和国内两家知名网络论坛上出现了大量帖子,直指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的宿舍一次就被盗500多万元财物,还称他借工程招标之机敛财,后来市纪委还罕有地出面澄清此事。疑梁瑞强为这些帖子的幕后操手。(2010年6月24日人民网转自《广州日报》)
为何堂堂一个副区长,会处心积虑地去算计区委书记?该知情人透露,其实在一些日常工作中,梁瑞强与马亮照就积累起了一些矛盾。真正让梁瑞强立下决心的事,是马亮照要求审计恒达公司。年3月中旬,马亮照委托市审计局,审查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账目,因梁瑞强原来分管高明区交通工作,他认为马亮照此举是针对自己,于是萌生报复陷害马亮照的念头,“流言门”由此诞生。
区委书记陷“流言门”,幕后推手居然是时任的区委常委、副区长。一个是区委书记,一个是常务副区长,按理说同袍应相互支持工作才对,为何会交恶至如此?那位幕后操纵“流言门”的副区长,实在不是高明之举,而是愚蠢之极。
其一,是对法律的亵渎。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按理应该最懂法,也应该最守法。但是,这位制造区委书记“流言门”的所谓区委常委、副区长,却知法犯法,为了掩盖自己可能被牵扯到的与自己关系甚密的某投资公司的账目问题,不惜冒着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的罪名,找人在网上发帖攻击区委书记。没想到的是,假的永远真不了。这位自认为很高明的副区长,非但没能将自己的“对手”告倒,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非但获得了涉嫌诬告陷害的罪名,还由此引起了纪委的注意,涉嫌受贿罪,被审查起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凭空捏造。副区长苦心竭虑炮制的“流言门”,反倒成了其藐视法律、亵渎法律的一个铁证。看来,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真的不是仅在嘴上说说而已的。试想一个不学法懂法用法的官员,如何能够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其二,是对团结的践踏。众所周知,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团结,更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团结,要把团结作为一种素质来历练,作为一种品格来锤炼,作为一种能力来锻炼,作为一种境界来修炼。要在团结中干事创业,在干事中增进团结,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一条心、一股劲、形成一盘棋,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密切协作。但是,那位自己一身骚还诬告别人不干净的所谓副区长,却不珍惜难得的班子团结,凭生事端,利用自己各方面的关系,找人发帖攻击区委书记,肆意践踏团结、破坏团结,已经失去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本色。
其三,是给公仆脸抹黑。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位置可能不同,级别可能不同、岗位可能不同,分工可能不同,但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那就是根本宗旨、最终目标应当是为人民、为群众、为百姓。心里有了百姓,就能克服名利杂念的困扰;心里有了百姓,就能抵御声色犬马的诱惑;心里有了百姓,就能减少浮躁之气,养成浩然之气,做到平心、守心、不欺心。反之,心中没有百姓、不忧百姓,便会装自己多了、谋私利多了,便会被名利杂念所困扰,便会心浮气躁、争强好斗,闹无原则的不团结,给公仆脸上抹黑,让群众感到寒心伤心痛心。一个堂堂的区委常委、副区长,不能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反而怀疑这、怀疑那,认为区委书记查账是在和自己作对,心生诡异,怀恨在心,实在不配担当公仆之名;不能做到一心为民、一心向公,反而受贿之余又生诬告陷害之心,妄图掩盖自己已经犯下的罪恶,实在是不自重、不自省、不自律,丢了公仆的脸、毁了公仆的名,给人民公仆的脸上抹了黑、泼了脏水。
俗话说,爱人者,人亦爱之;敬人者,人亦敬之;将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会让你坐在台上。否则,害人先害己、玩火必自焚。托人发帖攻击区委书记的副区长,除了不高明,还有愚钝愚蠢愚昧。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引起高度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