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3次到同一家企业检查,结果被县政府认定影响了招商引资,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该县环保局6名干部作出停职处理。这起发生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的招商凌驾于执法的怪事,经媒体报道后,发生颠覆性逆转。6月19日,固镇县迅速作出撤销对县环保局相关人员停职处理决定,并将尊重原环保局局长乔振稳本人意见,适当安排其工作6月21日(法制日报)。
想来这当个官员也不容易,虽说平时吆五喝六八面威风,工资待遇还都不错,但毕竟官无止尽,官的头上还有官,稍不留神惹怒了上面的官,随便给你捏个错,也是停职免职没商量,安徽固镇九名环保官员,自认为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按规定执法,岂不知“弄错”了执法对象,动了县太爷头上的土,非但法没有执成,瞬间就被剥夺了执法权,九名官员被停职,更岂料,消息被抖搂了出去,环保局行政上虽归地方领导,却还是“条条”,况且国家对环境保护上重视态度,那是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媒体也是一夜之间,就把固镇九名环保官员执法被停职的消息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并引起了评论界狂评,大大小小的评论文章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媒体评论版面,也引起了比县官更高层官员的关注,县官难有招架之力,从报道上来看,从停职决定到撤销停职决定中间仅有20多天。
权且不管两项决定都是对于错,只是说这样的决定都未免有些仓促,根本就让人看不出是经过了什么法定程序,怎么看都是像孩子过家家,说恼就恼说好就好,这样的停职决定要说不能让人心服,撤销停职决定也就更让人觉得草率,我们看到,九名环保官员被停职的理由是有关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方式方法存在问题,态度生硬。这样做是为了警示和教育当地干部,优化发展环境。撤销这项处理决定的理由中只字不再提这些问题,相反却是一二三另加六小条,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环保工作云云,话说的不可谓不周全,总结的不可谓不充分,只是短短20多天时间,当地领导官员思想认识何来如此跨越式转变,个中原因不能不让人回味再三。
其一,撤销停职决定怎么看都像是“被迫”,环保局20天内三次到招商来的企业执法,完全是出于工作需要,招商企业之所以敢于“抗法”,是因为“有言在先”有县委书记撑腰,县环保局“不识相”的执法遭来停职实属必然,不然,县主要领导就有可能在招商中的承诺就会食言,做出停职处理也是“兑现”承诺,现在撤销停职决定,确是众怒难犯,既不是体现政府环保意识的加强,也不是对错误认识的提高,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其二,或许是政府部门自导自演的双簧,环保局执法有法可依,政府也深知环保的重要性,不对污染企业执法是违法,对其执法可想而知会得罪违法企业,县领导招来这样一家外资企业不容易,为此高调停职处理环保执法人员,一是兑现招商时的承诺,二是故意吸引媒体关注,随后“就腿搓绳”撤销处理决定,对招商企业既没有食言,环保官员又“官复原职”,这项苦肉计加双簧,或许也是固镇官员的一条招商“妙计”。
再次,被迫也好双簧也罢,唯独缺失的是对官员处理的程序和制度,这种看起来是高效的行政,但却充分暴露干部上下中的个人权力意识,而这种一言堂在很多地方或多或少的都有出现,几天前的“马鞍山事件”,市委书记当场宣布免去“肇事”的旅游局长的职务,看起来是大快人心,但却把最重要的程序和制度丢在一边了。江苏扬州市江都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于2009年5月被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判处徇私舞弊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而此二人一直还担任原职务,也是媒体关注后,当地政府“迅速”免去了两人职务,如此之类的处理,如果说还算是按程序制度所为的话,倒不如说是为了迎合媒体或是说是民意倒逼的结果。
对干部所犯错误的责处理同干部提拔一样都有着严格的程序和制度,也是为了确保在干部提拔和处理上能够公正公平和公开,避免干部提拔和处理中的个人行为,干部犯了错误被处理是应该和必要的,但如果丢开了程序和制度,就是错上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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