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以各种方式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并以此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媒体标题是:中国摸底“隐形富豪”,将建重点纳税人档案。(6月10日 南方都市报)
那么,哪些人是税务总局眼中的“隐形富豪”和高收入群体呢?据税务局人士透露,主要包括演出市场、广告市场、个人投资者、建筑安装业、律师业等12个高收入行业。重点监控对象,还包括《福布斯》发布的大陆百名富豪排行榜上的名人。
显然,依人们的经验看,税务总局的监控对象缺少了一个最重要群体——官员。官员虽然没有明星吸金所拥有的魅力,广告商赚钱所拥有的忽悠本领,律师赚钱所拥有的专业本领,却拥有世界上最稀缺的资源,即许可和分配的权力。并且,随着腐败的蔓延和常态化,寻租显然已不是个别官员所为,这个群体可能已成为“隐形富豪”最多的一个群体。
说这些,并非指责税务总局盯错了人,没有将官员群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因为这根本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期待。税务总局只承担收缴税收的事务性工作,担当不起反腐的重任。而强调官员群体可能有最多的“隐形富豪”,想表达的是:税务部门这种摸底“隐形富豪”的劲头如果用到反腐上,如果被负责反腐的部门效仿而用在对付官员上,岂不更好。
看看税务部门在摸底“隐形富豪”上有哪些手段。首先确定重点监控对象,建立了重点纳税人档案;然后强化对12万元以上年所得的收入群体自行申报的监管;再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这种摸底“隐形富豪”的手段很值得反腐部门效仿。
确定重点监控对象,虽然每种权力都有腐败的可能,但从腐败规律看,监管真空越大权力越容易导致腐败,资源越稀缺的部门越容易腐败。《人民论坛》杂志针对“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的调查显示,国土局长排名第一。而江西近来爆出该省国土厅三高官先后落马,似乎迅速确证了这种排名。对“腐败重灾区”的重点监控,揪出潜伏在这些官场中的“隐形富豪”,就能顺藤摸瓜地揪出腐败。
然后是强化对自行申报的监控。让人费解的是,对普通公民早就要求年收入12万以上须进行财产申报,可在对待官员群体上,为何一直拒绝施行这一制度。舆论喊了许多年,专家提出了无数方案,可这一改革一直都是渐而不进,没有地方真正地实施。为了征税,政府监控公民的收入,让公民自行申报财产,可轮到官员自己时,到了必须放弃既得利益时,就一再地刻意回避“财产申报”。于是就出现了官员不申报财产,反而要民众申报的怪现象。民众脱了,轮到官员了,官员却无人跟进。
试想:如果把为了征税而摸底“隐形富豪”的那一套用在官员身上,也许反腐败早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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