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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开发商搞强拆还因有人“打圆场”
www.fjnet.cn 2010-06-10 10:11 毕晓哲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黑龙江一家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商,先后“挂靠”两家房地产公司,依靠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伪造拆迁许可证强制拆迁,违规开发房地产。动迁户王虹实名举报说,2009年下半年,孙某联合佳木斯宝泰医药连锁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因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遂“挂靠”在佳木斯永兴房地产公司名下搞拆迁。可是其“挂靠”的永兴公司竟然是一家开发资质已作废的企业。

一个公然违规挂靠其它公司的无资质开发商,何来的拆迁的权力?按常理分析,答案当然是没有的,也是不可能有的。然而,在当地政府的“庇护”和斡旋之下,这家开发商不但将别人的房子拆了,而且还是大模大样的公然拆迁。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地方个别部门是如何维护秩序、保一方平安的。政府部门做为办事机构,为开发商提供服务和便利无可厚非,但总应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更不能触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这个道理,作为执法、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应该比普通人更清楚。

现实却是,某些开发商“一哭”,个别地方部门就送“奶瓶子”,而被强制拆迁的百姓,即使有天大的委屈,也可能不闻不问。如此截然不同的心态和做法,反映出个别地方部门为了政绩和房地产开发带来的GDP,有意无意存在的“媚商”心态。具体到本次事件中也就是——总会有部门在后面“打圆场”。譬如:伪造拆迁证之后的主动代开发商“补证”、明知违规拿地之后的“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在利益纠结之下,即使开发商明显违法违规,也不敢举起严肃法纪的板子。据报道,在开发商违法拆迁中,居民打报警电话9次,当地派出所出警9次,但没能制止强拆。个中原因不言自明。

相关部门只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摆正位置,才能当好裁判,才能做到公正。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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