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有两件事一直乱麻般地纠缠着,不妨理出来说一下。一是事关中小学生安全的校园暴力犯罪的报道,二是对“食疗专家”张悟本神乎其神的吹嘘。前者的报道业已淡化,后者的吹嘘已被揭穿,相信不用多少时日,都将淡出公众的视野。留下的只有职能部门和主管单位日复一日的忙碌和痛定思痛的反思。
那么,报道本身呢?
媒体客观报道的好处,似乎用不着在这里唠叨。诸如推进社会的民主进程,更多地还公众的知情权,架起政府与民众的桥梁,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监督等等。问题是,我们的一些报道是否真正做到客观准确?不惜版面和黄金时段大肆渲染暴力犯罪的初衷又是什么?说报道客观准确,张悟本姗姗来迟的还原对一些媒体是莫大的嘲讽,说报道暴力犯罪的初衷,福建南平校园案铺天盖地的渲染,其恶劣的诱导作用已遭到有识之士的批评。
由此联想到两句话。一是中央一位著名的部级新闻发言人说:如果把全国每天的案件集中渲染,那么,十份报纸也登不完。二是在美国考察警察与媒体关系时,一位资深新闻官说:我们直录暴力犯罪现场,但不渲染细节。
反观我们的一些暴力犯罪的报道,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工具、时间、地点、图表等,洋洋洒洒,竭尽渲染之能事,再到被害人的惊恐、痛苦、无助、绝望等,隔岸观火般地细细道来,唯恐写不深,描不透,甚至连凶手作案残忍得哪里最致命也白描得一览无余,很有点《天龙八部》的遗风。
信息时代,哪里发生暴力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客观准确地报道给公众,有助于消除公众的恐慌,也避免以讹传讹,相信这不仅是警方的初衷,也当是媒体的责任。问题是,报道什么?微言大义是报,张扬恐慌是报,以案说法是报,详述作案手段也是报。说对一些暴力案件缺少节制的报道,诱发了同类案件的频频发生,可能有点冤枉——每一起暴力案件的发生都有其错综复杂的社会原因,但恣意渲染的案件报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想必是不争的事实。
大众传播的功能有明确的表述,媒体的职责是“环境监测、达成社会共识、实现文化传承”。现在,报道者对新闻点发现了、环境监测做到了。问题是,在后两者上,是否做得足够?对暴力恐怖案件的过度渲染,是增加了社会的戾气,还是促进了社会和谐?
不能一说和谐就粉饰太平,同样,也不能一报案件就渲染血腥。美与丑、善与恶、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愚昧,向来都是在碰撞与激荡中推动社会的进步。片面地追述眼球效应而大肆渲染暴力与恐怖,不仅与时代的主旋律格格不入,也有悖于受众的期待。
至于张悟本之类的虚假报道的频频出笼,则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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