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增值,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在土地审批、交易、开发等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屡见不鲜。(《检察日报》6月1日)
众所周知,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行政审核、审批、处置、确权、登记、发证和相关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权力。可事实证明,国土资源系统确已成为当前腐败的“重灾区”。国土资源部的信息显示:自去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国共受理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管理举报和案件线索15252件,立案357件,查实2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3人,移送司法机关650人。仅今年以来,被媒体曝光的就有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河北省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等。
国土系统的腐败案件数量之多,确实触目惊心,而且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些“土地爷”大部分是被房地产商“拖下水”的。究其原因,国土系统掌握着涉土涉房项目的不少审批权,一定程度上掌握着一些房地产商、企业主的经济命脉,所以,国土官员“顺理成章”地成了老板们争相拉拢腐蚀的对象。在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国土系统60多起案件中,一半以上的“土地爷”就与房地产商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纠葛。
透过众多落马的“土地爷”,人们可以看到权钱交易的魅影。是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和“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样一些党纪国法所不容的腐朽观念,竟然成了一部份国土官员和开发商根深蒂固的“潜规则”。为了“各取所需”,他们甚至称兄道弟,亲密无间,干着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罪恶勾当。难怪有专家说,房地产等商业用地项目正成为涉土腐败侵害的重点领域。
显然,各地国土官员独揽大权,一手握着“指标”,一手连着开发商,大量交易而缺乏透明度,权力过于集中却得不到有效制约,就是国土官员老栽在“自己人”手里而成腐败“重灾区”的罪魁祸首。
毋庸讳言,要遏制这种腐败的滋生蔓延,国土系统就必须改变现有的管理方式,构建起牢固的监督机制,让一切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秉公执法,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铁壁铜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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