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很雷人的新闻被各大网站转载,标题是“公安部规定精神病院无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出处是中国警察网。
如果单从标题理解,按照逻辑规律,新闻默认了两个事实,一是只要经过警方同意,正常人也可以被送入精神病院,二是只有警方具备精神鉴定的资质,而精神病院只负责接收。
笔者觉得这条新闻有悖常理,公安部应该不会作出如此缺乏常识的规定,所以仔细阅读了新闻,发现问题所在。
新闻本身其实很正面很积极,讲的是公安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核心要点是公安部就安康医院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事前干预、事中处置、事后收治、后续照管”的要求。被断章取义的是新闻最后一句话“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这段话的本意是让安康医院内部要建立监督机制,如果有人为了私利利用司法鉴定中心舞弊,一个正常人可能会“被精神病”,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只是为了加强程序上的规范性。另外因为笔者有朋友工作在安康医院工作,所以对那里的情况有所了解,“正常人”本身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如果患有轻度的精神抑郁症或者精神偏执,那么他本身是徘徊在正常人边界线上的,又不能当作精神病患者,同样可以住进康复医院进行治疗或者通过药物抑制其行为减轻症状。
笔者特地去“中国警察网”寻找新闻出处,原新闻标题是《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召开》,准确地说它是一篇会议的通讯稿件,本来是宣传公安部正面形象的报道结果变成了让公安部灰头土脸的新闻。
这不是个案,新闻对政策进行误读或者断章取义往往会误导舆论。“征收房产税”新闻曾经犹如扔入房地产市场的一颗重磅炸弹,可是前几日发改委工作人员出来辟谣“3年内不征收房产税,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明年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完全禁烟”曾经让国人兴奋不已,控烟终于痛下决心了,可是前几日卫生部工作人员声称“这只是一个目标,只是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
不少报纸发表评论文章感慨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丧失,朝令夕改,在笔者看来不论是发改委还是卫生部,都如同这次的公安部,因为政策被误读导致舆论被误导。
笔者总是质疑和小心求证有悖常识的东西,连普通人都认为某项政策不可思议,难道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想不到吗?一项政策毕竟不是某个人拍脑袋制定出来的,必然经过深思熟虑,经过可行性分析的,因此碰到你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情时,保持冷静了解事实客观判断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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