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各地近期接连推行了系列房地产调控新政,目的在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然时至今日,不仅开发商仍显得“情绪稳定”,且由于楼市的赚钱效应,驱动不少人绞尽脑汁,使出各种与政策博弈的奇招、怪招。其中,通过“假离婚”手段降低信贷成本、取得购买资格的即属此类。
对此,法律专家已告诫大众:“‘假离婚’会形成法律意义上夫妻财产明确分割的事实,会使房屋未登记在己方名下的夫妻一方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将来一旦产生纠纷,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同时,热衷于将新闻娱乐化处理的一众媒体也热心地找到不少“弄假成真”的事例,进一步取悦喜闻乐见八卦的读者。
但笔者认为,根本问题或许并不在于如何去说服、劝诫那些希图“顺势而为”的男女,而在于尽快修正导致“假离婚”对策的政策。毕竟,搞得人家被迫离婚来应对的调控手段,即使拥有天然正确的民意基础,也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善政。
理论上,合理、科学的制度设计须能够带来激励相容的结果,政策实施取得短平快的结果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取得社群间以协同博弈为特征的、充分的利益协调,以最小代价、最低成本达到既定目的。用俗话讲就是“多赢”。但很明显,招致“假离婚”层出不穷的调控手段,却是简单地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住房套数,粗暴地通过提高购买成本、设定购买准入资格来抑制短期需求。在理论和实际上,均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既不公平也不公正。
所谓不合情,在于政策设计者明知住房市场价格暴涨的本质在于需求过剩、供给不足,却不考虑通过提高土地供应、减少中间环节、加速审批进度等常规方式,平衡过剩需求,或采取创新、有效方式努力识别、抑制那些倒买倒卖的投机需求,而是采取“一刀切”策略,将普通家庭作为假想敌,逼迫夫妻必须离异才能取利。人人皆知,结婚是男女双方彼此间充分信任并愿意信守的承诺形式。如今,一对男女仅为实现多购买几套房子的愿望,就被迫心照不宣地搞结婚、离婚、复婚,再离再复等令人发指的把戏。不仅所谓感情、所谓承诺的严肃性荡然无存,同时,政策的严肃性其实也已近归零。
所谓不合理,在于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然后以住房套数决定购买成本或资格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市场歧视行为。放之于银行利率提高,属于资金价格歧视;适之于资格准入门槛,是对已婚者的身份歧视。从混乱的现状看,有的地方限制家庭拥有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有的地方则是针对第三套商品房设限,有的地方仅针对普通住宅设限却对别墅乃至商业地产“网开一面”,这直接导致各地家庭实际面对的是宽严不一的购房条件。仅举一例,一北京家庭如在本地购多套房,需离婚以适应政策,而到了海南却可以随意买入;而一个山西人在太原等省内城市不仅购房无限制,还可以多搞几个身份证到北京来倒腾。可谓宽严无度,殊不合理。
须指出的是,在房产新政出来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就已存在7折和8.5折差别,当时利用假离婚争取优惠的人已不在少数。但饶是如此,新政仍罔顾“历史教训”,进一步拉大首套和二套房申请贷款时首付和利率差别,导致“假离婚”更加普遍。作为商业银行,不考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却随意套用国家政策变更这一“不可抗力”,随意针对家庭操作歧视性信贷政策,不仅对存量客户不公平,而且对新增客户更不公正。
一言以蔽之,民众受迫“假离婚”纯属无奈。从更宏大命题的角度审视,而今普通民众通过自由支配财产方式,参与有吸引力的利益分配的通道多被堵死,股市在完成为国企圈钱任务后,又成为私募股权退出变现的主要途径,十余年完全成为负和博弈的典型。似乎,仅剩投资楼市一途,或可谋得点点利益,也为莫测高深的通胀洗尽身家,普通家庭不仅要倾其所有,还要违背起码的良知,花大钱、找罪受。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动用“重典”整治已趋不治的楼市之余,不妨悉心总结此前调控的失误之处,采取更细致、更人性化的举措来逐步解决问题,切不要落得个楼价坚挺、世风低迷的多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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