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10时20分许,福建建瓯公安交警大队民警驱车在城区大市街巡逻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的车牌有些古怪,便上前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果然,该车车牌上“Q”下面的“尾巴”被一乳白色的物体粘起来了,乍一看就变成了“O”。(5月25日《海峡都市报》)
类似现象,决不仅建瓯才有,即便在厦门,也时有可见。不仅变造车牌,其实早在一年多前,《海峡导报》就曾报道,厦门没挂车牌的车辆越来越多。这种现象,最近更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些没挂车牌的车辆,有多少是有正当理由,而又有多少是为了逃避电子眼的?
可以说,凡伪造、变造号牌或故意“空号”的车辆,司机大都有违章的 “思想准备”。而变造车牌之后,胆子都会“变粗”。因为即便超速、闯红灯,电子眼拍下的是虚假车牌,结果要么查无此车,要么查到无辜车主头上,自己则可以“全身而退”。但这种思想十分危险,因为没规则的约束,一些司机会变本加厉、更加大胆地违章———那发生事故也就是迟早的事了。这些人视交通规则为敌,把聪明才智用在对付电子眼上,实则是“好心当成驴肝肺”,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
害己,我们先不说。但是威胁到我们的安全,每个市民都应该自觉地鄙视这种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以查处。
新闻中称变造车牌的张某被查获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不知其是后悔造假行为,还是后悔自己假造得不够“专业”?不能否认,假如张某变造车牌的技术更“逼真”更“专业”,警察是很难做到“一眼识破”的。
所以,打击假车牌,不能单靠警察的 “火眼金睛”。应奖励举报,发动群众,让伪造变造车牌的车辆无藏身之地。笔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一些地方倒也有奖励举报的措施,但所谓的奖励,大抵也就两三百块钱。
虽说群众的举报也是为大家的安全,但举报金额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因此,可以给予或加大奖励,同时,对此类违法行为进一步严管重罚,并将处罚结果及时公开,起到“以警其余”的作用。当然,还需警醒这类司机,事故无情,你们在机动车号牌上动歪脑筋,无非是想让自己脱离交通规则的约束。这种愚蠢的做法,难道不是拿你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吗?(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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