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文强涉黑案可谓尘埃落定。
文强二审被判死刑,是重庆市打黑行动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它以严正的司法审判向整个社会传达了一个清晰的观念:在现代法治的中国,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存在。涉黑者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有着何等骄人的经历,最终都必将受到人民的审判和历史的惩罚。文强案二审宣判后,重庆市民自发拉横幅、放鞭炮以示庆祝。这种来自民间的意见表达,也是对司法审判的正面回应。
法庭上的文强意志消沉,再也没有当年的枭雄气概。今天的文强如何总结自己的人生,外人已经无从得知。但是,站在外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反思文强从警界精英和地方高官沦落为死囚的轨迹,仍然极有启示意义。
就像文强为自己辩护的那样,他的确曾经是一个“有功之人”。十年前,他带队抓获“中国头号悍匪”张君,被外界看作他警界生涯中最辉煌的一笔。文强也曾疾恶如仇,也曾身先士卒,但是,当他成为手握大权的地方领导干部之后,他的价值观和人生道路却在不知不觉间倾斜了。他曾经捍卫过正义,但最终却站在了正义的反面。从文强的罪行看,他在重庆的所作所为,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他的保护伞下,一批黑恶势力为所欲为,一批官员贪污腐化,社会空气一度变得污浊,人民群众一度非常失望。但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当文强利用手中的权力包庇罪恶、聚敛钱财、祸害百姓时,他实际上已经掘好了自己的坟墓。文强的堕落历程告诉人们,一个人从社会的功臣走向社会的败类,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过渡阶段,也未必有什么明确的“拐点”。如果他的信念不够牢固,不能克制自己的贪欲,他完全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角色互换”。这种“不着痕迹”的蜕变过程,实在值得当权者警醒。
抛开个人的荣辱浮沉,文强的经历同样教训深刻。文强曾经拥有的金钱和权势都来自权力,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慎重对待权力的人,能够运用权力为他人造福、为社会造福;沉溺于权力和“享受”权力的人,往往却会遭到权力的惩罚。但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文强虽然一度贵为公安局副局长和司法局长,但他并没有达到“权倾一方”的地步,他之所以能够只手遮天、目无法纪、气焰嚣张,与权力的制约力度不够未尝没有关系。迷恋权力是人性的普遍弱点,依靠个人意志去对抗权力的诱惑,总归是不可靠的,因此,就必须以制度和法律“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倘若文强从走向高位时就身处天网恢恢的监督之笼里,即使他想作恶,恐怕也不会那么方便和自如,如今也就不会沦陷得如此彻底。
制约权力、监督官员,从来都不是让当事人愉快的事情。但从文强的人生来看,对于那些有功于社会的人、对于那些拥有过炫目成绩的人、对于那些因发奋工作而被委以重任的人,越是加以严格的监管,越有利于他们的成长,越是会给他们带来“安全感”。从这个角度看,广泛吸取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成果,利用制度和法律把权力装进笼子里,实在是太有必要、太过迫切。
“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从文强的结局回味这样隽永的几句话,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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