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2日,陕西眉县首个大规模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开工,几乎八成以上的房源全部内定到全县87个单位(系统),其中县委、政府各组成部门(系统)的233户,副科以上者占到103户。名单上,副科以上占一半未见普通百姓,普通百姓没有资格参与购买。(据5月18日《三秦都市报》)
经适房再度遭遇“特权化”,这是怎样的悲哀?国内诸多地方高官似乎尚不明白经适房的真实用途和性质,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图谋不轨霸占经适房的滥权分子“瓜分”;或有“以身作则”式的带领大队人马“垄断”专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房子。于是,“蜗居”于城市边缘的低收入人群仍仍居无定所,依然蜷缩于低矮的恶劣居所,安放不了低收入“我想有个家”的起码的家园思想。渐渐地,经适房问题也成为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导火索。
特权化的经适房分配突显以权谋私的畸形心态。借权谋私,凭借顶上“乌纱帽”搞特权化,终究伤害的不仅仅是低收入无房者的心,更是伤透了法制社会下追求公平公正的和谐心态。上有国策的鞭挞,民间关于经适房的论辩更是层出不穷,但经适房遭遇“潜规则”的丑闻源源不断,“房子问题”毫无疑问地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大问题。
事实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条件,必须是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以及其他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号入座,很显然眉县的经适房的分配法存在监管漏洞和“等级化”。普通老百姓本是最应该受到照顾的群体,但如今却成为“看客”,只能在望穿秋水的等待之后依旧守候痛惜和“认命”。
“新的一年将继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保体系,争取使每个人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活得更有尊严。”温家宝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表示了其对人民群众“掏心窝”的关心。然而,有相当部分官员以为“天高皇帝远”而肆无忌惮的为自己谋福利,忘却了作为人民公仆的责任与义务。利益面前,官员倒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一马当下占据着,贪婪的吮吸着,“官本位”的毒素蔓延着。
根除经适房“特权化”的痼疾刻不容缓,加强分配监管和审核,负责部门以身作则“把好关”。倘若依旧放任自流,“特权思想”终究腐蚀每一个空隙,钻进国家机构内部逐渐侵蚀属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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