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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真相”比“暴力抗法”更可怕
www.fjnet.cn 2010-05-17 16:08 黄名金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州海珠警方14日表示,5月13日晚9时许,由海珠区政府牵头,交警、城管、运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瑞康路与新滘西路交界处执法时,遭到现场驾驶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等违法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的相关人员暴力抗法,造成5名执法人员受伤(其中4名交警)、6辆执法车遭破坏(其中一辆警车被砸)。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事件是非法营运者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警方将追究肇事者责任。(5月15日《广州日报》)

这是一起让人惊悸的暴力抗法事件,细加梳理其来龙去脉,笔者觉得“不明真相”比“暴力抗法”显得更为可怕。非法营运者挑动群众闹事,某些人在是非不分、偏听则信的语境下,过于主观地苟合闹事者,让事态发展趋于恶性,“不明真相”可谓是罪魁祸首。据悉,参与砸车的共达数十人之多,其中“不明真相”者占据了多数。

揆诸不少聚众闹事案件,“不明真相”总是不约而至,来得这般唐突、如此“有理”,足见那些肇事者的“教唆能耐”可不小,如果这次不是非法营运者挑动群众闹事,恐怕仅凭车主也不至于胆敢与警察对峙砖砸警车。他们之所以吃了豹子胆,源自于“说服”了“不明真相”的群众,使得外围力量得以扩充,使得他们更加“理直气壮”地闹事。

窃以为,群体性事件的引爆点关键在于“不明真相”的感性使然。再说,平时某些人对交警执法所持的成见和看不惯的特性,早已对交警执法有所不满,基于这样的郁结,加之这些肇事车主的鼓动和怂恿下,上演群体“暴力抗法”也就不难预料。这样一桩案件,如若单从“暴力抗法”的法律层面去作刚性处理,不从“不明真相”的内因去修补关系、冰释疑团,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管窥这起事件,“暴力抗法”固然要从重处理,但更要反思如何切断“不明真相”的外延,汲取经验和教训,谨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近年来,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等等,我们都能窥见“不明真相”的踪影,时至如今仍是一个无法治愈的顽疾。怎么样使得“不明真相”者远离蒙蔽、迷惑、挑唆和煽动,这比程序化处理“暴力抗法”事件显得更为紧要。

每一次群体性事件,与之相伴的“不明真相”像个魔鬼纠缠不止,这四个字要真正消失眼前,绝非易事。“暴力抗法”我们已见惯不怪,而“不明真相的群众”屡屡出现,不得不让我们感到“不明真相”比“暴力抗法”更可怕。“暴力抗法”原本无力可抗,一旦有了“不明真相”者渗入就上演了。看来,唯有妥善化解“不明真相”,方可有效遏制“暴力抗法”,最终达成标本兼治。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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