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英德原教育局长赖来新受贿66.5万元被抓。赖落网后,近百位涉案校长迫于压力纷纷投案自首。此案入选广东省200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5月11日人民网)
一个教育局长受贿被抓,近百校长迫于压力自首,诠释了另类教育腐败。面对权力与金钱的诱惑,不少人倒下了,这是法治力量的一种进步体现。虽然教育局长受贿只是66.5万元,但却能牵出近百校长自首,这样的案子在国内实属罕见。面对这样一桩教育腐败的个案,很是值得深究。
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经济大潮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冲击和侵蚀下,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现象逐渐呈现出数量上升、程度恶化、范围扩大蔓延的趋势,既影响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也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笔者认为,之所以在教育领域出现“一人受贿百人自首”的腐败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校长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离。笔者曾记得有这样一位校长在悔过书中说,“只要在工作上作出成绩,生活上享享乐没关系,人生中金钱是最重要的,有了钱就会有一切”。于是在当上校长后,随着权力的不断增大,渐渐淡忘了教书育人的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钱财的资本、牟取私利的工具。
二是校长权力的过度集中导致监督乏力。当前,大多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不少校长同时还兼任党支部书记,掌握着进人权、用人权、择校审批权、借读审批权等权力。一些校长在一个岗位上长期得不到交流,权力逐渐集于一身,上级监督的缺位、同级监督的缺失、下级监督的软弱,学校的大小事务往往由校长一人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和监督的乏力,才让校长得以大肆敛财。
三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寒喧吃请拉关系,明赠暗送用重金,使出各种手段,诱使有权者就范,这正是导致近百校长自首的原因所在。一些校长出于对金钱的无限渴求,使得他们在“以权敛财”这四个字上费尽心机。除了大肆收受贿赂,还寻找一切机会向上级讨好,以至于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良知。
揆诸“一人受贿百人自首”事实,不得不反思如何保护好教育这片净土。笔者认为,遏制教育领域腐败,也应像“校园安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那样,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追责力度。只有健全督察体系,全程监控权力运行,使校长的管理权始终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中,并借助各种社会监督力量的参与,多管齐下,惩防并举,才能有效预防和铲除教育腐败的基因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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