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南平惨案凶手郑民生被执行死刑的同一天(4月28日),一场新的校园惨案又在广东雷州发生,这是“郑民生”与雷州惨案的表面联系。而当4月29日江苏泰州再发校园惨案时,首先浮现于我们脑海中的依然是“郑民生”三个字,以至于一时想不起去关注本次惨案凶手的姓名——凶手叫什么名字已经不重要了,不论是4·28事件中的陈康炳,还是4·29事件中的徐玉元,都可以“郑民生”作为一个统一的代号。
校园安全的警钟一阵紧似一阵,我们也确有很多地方需要防范再防范、严密再严密。但我们所能做的极其有限,远远无法让我们的孩子免于恐惧。郑民生已被处决,陈康炳、徐玉元也必将受到惩处,这似乎证明法律或者说正义的力量战无不胜,但这样的胜利是表面的、虚无的,因为它无法改写已经发生的惨剧;我们必须承认,法律与正义也有其弱小的一面,有其无力的一面,其威慑力对于走向极端的郑民生们来说几乎不具作用。更要命的是,我们根本无法预先防范——谁是郑民生?总是只能在又一起惨案发生之后才有答案。
诚然,并非所有类似事件,都可从中推导出“社会责任”(比如说社会不公、贫富差距),个人方面的原因如事业失败、恋爱不成功、人格缺陷等同样可能导致一个人走向“报复社会”的深渊。但无论如何,社会与大众的自我反思依然不可或缺。大家想必都知道“美国加州一只蝴蝶动一下翅膀,可能导致大洋彼岸发生风暴”的警句,人与人构成的社会,情绪传导和道德建设同样有着“蝴蝶效应”:你对甲多一些尊重,甲对乙多一些关爱,乙给丙以帮助,丙给丁以包容……我们不知道“郑民生”是谁,不知道他在何处,但他必在其中,并因此感受到尊重、关爱、温暖、包容,进而热爱生活、热爱社会、养成健康的人格。
面对如花生命的悲逝,任何对郑民生们的同情都不会得到大众的谅解。但对他们仅止于快审快判,虽有助于平复大众情绪、缓解社会舆情,却未免有失理性与不足。我们应以郑民生们为社会样本,展开理性反思,从中找出其走向罪恶深渊的轨迹——他的成长环境如何、受过怎样的教育、经受过哪些挫折,又是什么因素让他的人格趋于极端……从中找出社会建设存在的缺憾与误区——如何发现和疏导走向极端的社会个体,如何给予失败者更多的救济和庇护,如何更有效构建公民对生命的敬仰与法律的敬畏……
强调反思,不仅仅是为了阻止下一个郑民生向我们的孩子伸出毒手,更是为了拯救——作为凶手的郑民生们罪无可赦,未成为凶手之前的郑民生们则需要拯救,这种拯救,亟待从政府、社会组织到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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