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新乐市出台《2010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干部夫妻不和或者与邻里不团结导致家庭美德考核不过关,轻则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降低一个层次任职,重则有面临被辞退的危险。(4月25日新华网)
“考”是一门大学问。学生的学业可以被考试,干部的政绩可以被考核,这都属于理性的制度范畴。可是,倘若抱着一个“考核万能”的情结,将身边的种种事物都列入考试、考核的内容,就难免闹出一些笑话了。最平常的例子,道德和情感问题,就都属于难以量化的东西,可是,制度却为了显示自己的智慧,却偏偏要将之“烘烤”一下。只是到头来,那些本是人性化、柔软化的东西往往都被烤地僵硬化、死板化了。
笔者能明白这份制度的善意。在“95%贪官都有情人”的事实与理论面前,每一位市民、每一个体制都打心底里希望领导干部的家庭能够幸福,从而让官员少在外面沾花惹草。可是,每个领导又都有情感上的自由,人家本来要是家庭就不怎么和睦,制度还要硬上尝一尝“强扭的瓜”是苦是甜,岂不是自找丑出?
前几月,某市教育部门要贯彻上级部门的“绩效工资”,出台了一系列考核教师道德的规章制度,于是闹得大家都只关心条条框框而不再那么关心学生了。虽说,绩效这个东西是得凭成绩和效益说话的,可将本不能量化的东西数字化,只能将固有有的道德标准蹂躏掉。同样道理,河北新乐这个考核办法就将同样不能量化的情感列在了考核范围之内。只是,笔者想问一下,夫妻感情的标准中何为和睦、何为不和睦呢?
要想让制度落实到位,就应该制定细则。比如,制度就应该规定夫妻双方每周一起吃饭的次数、说悄悄话的次数、你侬我侬的次数、吵架的次数以及接吻房事的次数。要不然,没有一个标准,你硬说人家的家庭美德考核不过关,也没有个真凭依据啊?对于邻里之间,则应该规定串门次数、说“你好”或点头以及互帮互忙的次数……依此类推,不再多言。当然了,这里还是有一个悖论存在的:如果领导干部经常和邻居家的女主人打招呼说话了,会不会出现如电视剧《中国式离婚》里那样的夫妻不和现状呢?
另外,这样的规定还明显是“弱智”的。虽然听起来悦耳、看起来很美,具体到现实层面,除了将摄像头安到每个公务员的家里,好像也没什么好的办法。
最根本的,权力本身就不应该将考核的大手放到那么大一个范围里——该监督到的部分,监督之手要做到“大而无其外”;不该监督到的部分,权力也应该做到“小而无其内”。权力之手乱伸乱摸,摸到了官员的卧室里甚至是床头上,官员的那份权利与自由又应该在何处安放?家庭的真情实感又何处寻觅?要知道,领导干部也是人,是人就应当得到尊重。
考核情感,永远是个伪命题。我们在其中除了能看到权力的无知与矫枉过正的性情外,根本看不到半点制度的理性。在这里,笔者只能呼吁一下:快来围观呐,看看领导干部的情感指数如何在制度的烘烤里变味的呀。
- 2010-04-26贪官真正的问题是夫妻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