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句至理名言在今天屡屡受到挑战,进而触发人们对这一命题的根本性担忧。
在当下,挑战的因由是征地,挑战的“燃点”是征地补偿,最近的一次发生在四川峨眉山。该市峨山镇保宁村7组4名村民因征地补偿“自焚”。该市政府新闻办的通报,则称“有关部门在组织市政工程施工时,遭到十余名当地村民携汽油阻拦。村民程建忠在现场点燃汽油,袭击干部和警察”。
这样的消息耐人寻味,展现了不同利益方的不同叙述与表达角度。这里,不想纠葛事件来龙去脉,自有真相明晰的时候。不过,已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村民的土地被强征为该市峨秀湖景区的一部分,当地政府将为每名7组村民购置一份19000元的“养老保险”,但征地补偿并未达成共识。在这种情况下,一方要干,另一方不让干,于是纠纷发生。想想,发生在城市里的强拆事件,不都是类似这样的原因么。
其实,相比较而言,征地补偿标准不难确定。双方形成共识的底线,是国家《土地管理法》。该法第四十七条就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都进行了具体的量化规定。
令公众难以理解的是,怎么可以在征地补偿未达成共识,补偿未实际发生的情况下,就强行干起来?而且,即使补偿共识已形成、行为已发生,仍然难以抚平公众心中的深层忧虑:农民失地,何处是家?
农民失地,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失业。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愿意外出打工,外出务工也绝非农民的最后归宿。即使有一次性的征地补偿,也会“坐吃山空”;即使有些补偿还算丰厚,一时“吃不空”,即使有些地方还给失地农民上这保险那保障,但对于那些只会种地的农民来说,没有了土地,他还能干什么?
一些地方发生的现实已经给人们上了沉重的一课。有的失地农民获得了大量补偿资金,衣食无忧。但他们有的没技术,找不到工作,闲着;有的挥霍财富,无所事事;有的赌博,灯红酒绿,沉醉堕落。
如果处理不当,农民大量失地之后,必然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才是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失地的深层次问题。在这个层次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便彰显出其深层次和本质的意义,也便有了某种警告意味。
在这个意义上,再来解读峨眉山的征地补偿纠纷事件,我们就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浅层次的初级问题。如果连这样的问题都没有处理好,如果连这样的初级问题都会触发和激发社会矛盾,还怎么去应对和妥善解决农民失地的深层次问题?
乡土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即使我们将来实现了现代化,还有相当多的农民不可能成为市民,他们会依然生活在农村。那里才是他们的家园,他们的根。我们所要谋求的,不是让大量农民失地、让大量农村变成城市、让农业萎缩,而是在城市化的同时,谋求农民、农村、农业本身的现代化。
因此,城市化进程不能是无序的、无限的,也不能是激进的、粗放的。如果我们还没准备好给农民一个合理的利益补偿,还没准备好给农民一个基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还没准备好让农民拥有一个可以归依的心灵家园,还没准备好如何实现农民、农村、农业的现代化,且慢无情地挤压农民的物质和精神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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