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从过度强势走向相对“弱势”的过程,恰恰是社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一段时间来,以“不走运”形象曝光于公众面前的官员还本是不少。辽宁铁岭市国土局副局长陈立岩与情妇在宾馆包房“畅谈”如何腐败的问题,未料竟被偷录,视频公开后被责令停止工作,检查交待错误。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原局长韩峰喜欢写日记,玩女人、收钞票、喝酒一一记来,结果也被人抖露到网上,正被立案查处中。还有那些时不时出来一个的跳楼官员、判刑官员,前者断送生命,后者断送前程,免不了让人扼腕喟叹一番。更有看到福建南平小学生致信“3·23”案件凶嫌郑民生,建议其“要真忍不住仇恨”应去“杀贪官”,不禁为那些“潜在目标”捏一把汗,唯恐“启发”了下一个郑民生。
中国民众是最富同情心的民众,见人落难一般都会自觉产生某种不忍,于是会有“官不聊生”的感慨。凡事有一个对比就容易看得更清晰:在“喝水死”、“摔跤死”、“噩梦死”、“洗脸死”、“发狂死”、“自缢死”等等平民死法面前,官员“跳楼死”不值得被夸张。在房奴、孩奴、蚁族等群体面前,官员们的一元就餐制、内部特价房、数量惊人的车补,每一样都是一种炫耀和挑衅。
在这样的对比面前,官员的“弱势”自然就成了一个笑话。但是官员成为“弱势群体”未尝不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在民众的合法权利面前,官员手中的权力理应表现得足够谦恭和“弱势”。民众是官员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权力存在的全部目的和价值就是要保护和实现民众的权利,作为“仆人”和“雇员”的官员,没有理由不在“主人”面前遵守自己的角色规范。
当然,官员有自己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这是任何人都不能随便加以剥夺。但是很明显,官员群体之所以在世人面前表现得过于强势,并非他们守法的结果,而更多地是逾越法律得来的。原本用来维护公共利益和确保公平正义的权力,一旦被官员私化就成了谋取非法利益的“合法伤害权”。
时代的进步和技术的演进,使得某些官员对于“合法伤害”对象的控制力逐渐减弱,后者可以通过网络举报等方式,让官员的丑行暴露于公共空间之中,如此,官员才似乎显得“弱势”起来。但是,这种弱势恰恰是社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而且如前所述这样的一种“弱势”也还是稀缺的。
毋宁说,官员从过度强势走向相对“弱势”的过程,正是一个群体去魅化的过程。把权力装进笼子,一直是民众的梦想,其实也应该是官员的梦想。权力受到足够的制约,“弱势”的官员才会真正安全。
一旦官员真正成为“弱势”群体,那么官员也就成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通人,官场也就成为公平竞争、靠能力吃饭的职场。贪念法外利益、灰色收入者应当在官场止步,因为这里的风险将远远超过其他职业。官场应当成为奉公守法者的理想职场,在这里他们将不必惧怕任何严格的监督。在法治的调教之下,官本位的社会风气或将为之一变,作为普通职场的官场或将与名利场分道扬镳。也许,这些关于远景的勾勒都过于理想,但无论如何,规范官员言行,约束官员权力,让官员成为“弱势”群体的努力,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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