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一通知还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4月18日《京华时报》)
暂停三套以上房贷,显然是继要求对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之后,国务院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打击投机炒房的又一重拳;纳税证明更是直指“炒房团”和跨地区炒房。严厉的信贷政策,表明房价调整的步伐大大加快,如果开发贷款再收紧的话,房价回归理性是可预期的。据报道,在政府调控楼市重拳出台后,深圳、上海纷纷出现投资客抛盘,而北京则出现浙江投资客单笔上亿的抛售。
事实上,几乎每次楼市发生“地震”,嗅觉灵敏的炒房客都会集中抛盘甚至忍痛折价抛盘。但政策风头一过,炒房客往往又一窝蜂重操旧业,继续哄抬房价。所以,这次楼市炒房客是否真的大撤退还需观察;政策效应持续多久,房价究竟能否回归到位,也需审视。
需要提醒的是,不能错误地认为,炒房客一抛盘,打击炒房的政策就见效了。因为,目前购房人中投资投机的很多,个别抛盘现象,并不表明政策已见效。只有出现大面积炒房客抛盘现象,并且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才能证明调控取得实效。
有关部门还应注意,绝不能让炒房客轻易逃脱市场惩罚。这些在市场兴风作浪的炒房客,哄抬了房价,增加了自住型买房人的负担,提高了政策调控的成本,不能轻易让他们抛盘后拿着暴利轻松脱身。让炒房客付出必要的代价,对他们而言是个教训,对平抑房价也有好处。
普通人买房投资还可容忍,但机构炒房则让人难以接受。据报道,上海有机构一次出售近百套房,单套总价接近千万,总金额高达数亿元。这说明楼市有不少机构炒家兴风作浪,这类炒家对房价哄抬更明显也更可恶。若不严厉惩罚这类炒家,不利于打击投机炒房。
如何惩罚炒房客?我认为可从三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快楼市调整步伐,改变土地出让政策、增加保障房供应,促使房价快速下行。房价下行速度越快,炒房客利润越少、“出血”越多,惩罚力度也就越大。
其次,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让炒房客抛盘时无人问津或少人问津。合理引导消费的办法是,既要让公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又要改变购房者买涨不买跌的预期。
再者,不能让调控政策再反复。以往经验表明,楼市之所以投机客多,原因之一就在于政策反复。比如说,平抑房价的政策还没有让房价回归到位,政策执行就越来越松,甚至平抑房价的政策还没有退出,救市政策马上又来了。如此,我们将永远赶不走兴风作浪的炒房客。
冯海宁(北京 媒体从业者)
- 2010-04-17国务院发布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全文)
- 2009-12-15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