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穿法袍上访“信访不信法”之痛
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冯缤,在发现难以用法律诉讼为妻子维权后,匆匆踏上了上访之路。他穿着法袍,到省高院门口喊冤、拦车,溜进最高人民法院递状子……目的是要求依法立案、审理一起劳资纠纷。(4月18日《华西都市报》)
法官穿法袍上访,这在新中国信访史上恐怕绝无仅有。作为一位对法律烂熟于心,曾被同事认为很有前途的法官,冯缤走到今天这一步,多少有些出人意料。
前年6月,孝感中院清退后勤工人,要他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冯缤的妻子——清洁工胡敏拒绝签字。理由是,她是唯一在中院工作了10年的后勤人员。按照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法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为此,冯缤和自己的“东家”先后打了三场“官司”,均未达到维权预期。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法》不仅在他供职的法院不起半点作用,即使劳资双方对簿公堂,相关法条也被“合理稀释”,最终皈依公权部门的既定说法。由此可见,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哪怕身处体制内,私权照样不是公权的对手;再好的法律,也未必都能实现立法时的良好初衷。
冯缤穿法袍上访,是“信访不信法”的典型表现。正是基层有法不依的乱象,把这位执拗的法官,活生生地“推”进了上访的队伍。事实上,好多一拖数年的上访案件,只要有高官作个批示,就会立马引起下面的“高度重视”。冯缤认定“搏出位,才立案”,无疑是基于这种无奈的现实考虑。
连法官都要穿上法袍,千里迢迢,远赴京城,寻找能给自己“做主”的权力人物,凸显建立法治国家之任重道远。
徐林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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