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残疾考生王玉珠在2008年司法考试中超过分数线19分。却因“专升本”未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王玉珠要求司法部给出解释,并起诉司法部歧视,但法院没有受理,也没给书面说明。(新京报)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的工作人员称让在校本科生参加司法考试的政策不涉及“专升本”是部里的规定,却拿不出任何凭证。而“专升本”考生不仅顺利通过了报名,也完成了考试。这难免让人怀疑,不给“专升本”考生发证只是司法部见不得光的“土政策”。不让报考却又不明说,等到人家通过了申请领证时才说你没资格参加考试,这不是在拿考生寻开心吗?考生花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谁来补偿?
“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到底有什么不同?想必司法部自己也无法自圆其说。只要拿到了毕业证,就证明已经掌握了本科层次的专业知识,至于之前是专科还是高中毕业根本就不重要。按理说,多一张专科文凭的“专升本”基础知识只有比高中起点的本科生更扎实。
司法考试难度不低,别说本科生,就连大学法律教师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考了多次都没通过的也大有人在,以至于常有人大代表呼吁要降低难度。“专升本”考生能通过司法考试,说明其法律知识基础已相当扎实,具备了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仅以“专升本”为由拒绝发证太过荒谬。司法考试的前身律师资格考试曾允许法学大专学历者报考,司法考试对部分地方也放宽了报名学历条件,允许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报考。哪为何还要歧视“专升本”考生呢?
各种隐性的学历歧视目前并不少见,除了“专升本”,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的毕业生也是歧视的对象,而且所受歧视更严重。很多单位招聘都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无形中将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的毕业生排除在外。这一规定甚至在公务员考试中也时常能见到。
其实,比起大学本科生的“零淘汰率”,一门门考的自学考试可就难多了,能拿下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的人,其学识并不比一般本科生差。但拿着国家承认的本科文凭,在求职路上四处碰壁的人并不少见。本来还指望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消除学历歧视现象,没想到很多政府部门却正是学历歧视的始作俑者。教育部门总是强调成才有多种途径,世人不必都盯着高考这座独木桥。但无所不在的学历歧视却提醒人们,“一考定终身”的说法并非虚言。难道因为当年高考没考上本科就要背一辈子的包袱吗?
国家既然承认“专升本”、自觉考试和成人高考, 就应该对这些学历一视同仁,不分什么“专科起点”、“高中起点”或是全日制、非全日制,政府部门更应带头取消在考试和招聘中存在的学历歧视现象。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部,本应支持公民与各种社会歧视现象作斗争,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怎么能带头搞起学历歧视呢?
法律上的事最好还是通过法律解决。王玉珠等人状告司法部无疑是正确的选择,也给了司法部一个解释的机会。遗憾的是北京二中院没有受理,也没给书面说明。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北京二中院不出具书面裁定书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法院可能是为了照顾司法部的面子,殊不知,这么做恰恰剥夺了司法部的解释机会,使其无法举证不给“专升本”考生发证的理由。
- 2009-09-10身份歧视,司法考试带头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