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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血案 意味深长的“精神病人”
www.fjnet.cn 2010-03-25 09:30 羽戈 来源:新快报 我来说两句

郑民生并不孤独。此前,名噪一时的杨佳、邓玉娇等先后被怀疑为精神病人,连杨佳的母亲都概莫能外。邓玉娇案发后,曾被警方送往湖北恩施优抚医院接受强制治疗,此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这成为一审判决对其免除处罚的一大因素。

从社会学、政治学的视角审查,精神病就不仅是一种身体的疾病,还是一种社会病、政治病。现代社会讲求理性运转,精神病人则打破了理性的规范,反之,只要你溢出了理性,就可能患了精神病,不管你是疯子,还是天才。

上访者溢出了地方政府的正常治理秩序,不走法治路,而且越级,在官员眼中,不是精神病人才怪呢。杀人犯溢出了要求稳定的正常社会秩序,杀人就是制造动乱,导致民心惶惶,同理,你是精神病。将杀人犯定性为精神病,一面即先行判定其为异类,制造一种身份歧视与智识歧视;另一面,其行凶动机就超出了常理,不再是报复杀人,不再是心怀社会怨恨杀人,他们拔刀而起,仅仅是因为精神病发作,神经错乱,你撞上刀口,则为巧合,只能认倒霉。这背后,可以掩藏多少剑拔弩张的社会冲突,多少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

由谁来判别杀人犯是否为精神病人呢,首先并不是精神病鉴定机构,而是公权力者。古人说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圣人视百姓为病人,习惯了治国与治病一肩挑,今人更是将此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当精神病鉴定权掌握在公权力手中,除非我们理性如螺丝钉,否则都可能沦为精神病人。

也许,治国者更应该倾听赫尔岑那句名言:我们不是医生,是疾病。

最后声明,以上所论只是针对一种病入膏肓的社会现象。关于郑民生到底是不是精神病人,我们期待中立性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尽快作出司法鉴定。未经鉴定以前,我们只能视其为与我们一样的常人,正如在未经司法权判决以前,决不能视其为罪人。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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