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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屡造惨案,政府当有因应
www.fjnet.cn 2010-03-23 15:36 叶雷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福建省南平市南平实验小学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目前已有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疑似精神病患者。(东南网 3月23日)

警察们将凶杀现场团团围住【>>>点击组图】

又是一个疑是精神病病人造成的重大社会悲剧,也不知道,这样的社会悲剧要持续到何时。相关资料显示,近年由精神疾病患者实施的凶杀占凶杀案例的7.8%-14%,在凶杀案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案例中,与精神病理因素有关的占60%,暴力行为与精神疾病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检察日报》2009年1月26日)。可见,精神病人是一枚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定时炸弹”,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我们的人生安全就一直会暴露在威胁之下。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可我们的现实是,精神病人依然游离在政府强制医疗之外,自由地在社会游荡,“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即使那些已经造成了重大悲剧的精神病人,只要司法鉴定机关确认肇事者为精神病患者并不负刑事责任,案件就中止了,病人也就被释放了,“不定时炸弹”依然没有拆除。

据中华医学会的统计,保守估计,2009年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已达一亿人以上,精神疾病总患病率高达15%。(《北京晨报》2009年9月10日)另据《39健康网》的统计,我国精神病患者中,只有20%到医院来就医,另外的80%因各种原因而流散到社会中。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转型的巨大不确定性和社会压力的加剧,我国精神疾病状况可能会愈发严峻。面对如此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我们不愿看到悲剧一而再地上演,政府是为公众服务的,政府有义采取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行动。

而截止2009年9月,我国注册精神科医师仅16383人,平均每10万人仅有1.26名精神科医师,全国地市级以上精神病医院不足千家,心理医生缺口90%,精神卫生资源十分有限。全国至少有5600万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尚未接受过任何有关的医疗服务,即使是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每4人中也仅有1人接受过正规的精神科医疗服务。因此,政府要基于实际需要,加大精神病治疗机构和医护队伍的建设。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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