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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村”与煤矿经济的灰色利益链
www.fjnet.cn 2010-03-23 13:07 肖畅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山西忻州惊现“记者村”,在这里的忻府区合索、曹张乡的令狐庄和原平市的神山村等地,一些无业青年当起了“记者”,利用煤矿违规生产而敲诈钱财。(3月22日《重庆晚报》)

这些“记者”的营生很简单,就是来到矿上,指责老板“违规生产”,并利用煤矿之间甚至煤矿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合作互保”关系,轻易要到“封口费”。这种敲诈,风险小,利润大,对无业青年来说是种合算的营生方式。

这虽然是一群“假记者”在猖獗活动,但更形象地说,这实际就是黑吃黑。当地煤矿老板并非全然不知这些“记者”为假冒产品,但“记者”虽然是假冒,却又利用老板之间、老板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透明,两线作战,威逼利诱,使得煤矿老板不辨真假,全以真记者对待之,贡献出“封口费”。这些“记者”中的一部分人,又能通过一定的关系,将“监督报道”形成文字,这些人被称为“能发稿的‘假记者’”。基层政府为不被曝光,“常常会严令被‘逮住’的矿不惜一切代价摆平事件,否则整个地区都会有被集体停产的‘连坐’之忧。”于是,“记者”们就能轻易得到“封口费”。

吴思先生在《血酬定律》中援引了一些史料,其中有清代“漕口”、“白颈”和“白规”的掌故。譬如“漕口”,是寄生在漕粮陋规之上的扒粪食客,类似于这些专吃山西小煤矿的事故“记者”。“槽口”的发现,让吴思先生自称“体会到生物学家发现新物种的快乐”。事实上,这些扒粪记者何尝不是煤矿经济链中新的物种?

权力灰色化,使得保护费变成了“封口费”,黑吃黑以“有偿不报道”的方式进行,媒体监督这种软性权力竟然成了最适当的敲诈工具。这是特殊的煤矿经济下,所孵化出来的一种奇怪的灰色利益链条。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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