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房价激起民愤,今年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的相关建言,基本上反映了民声民意;与此同时,目前部分城市地价之高,已经让众多开发商感到害怕,退避三舍,连行业老大万科都一再表态不当地王。
二是房地产调控正持续收紧。从“国四条”到“国十一条”,再到五部委土地出让金新政等部委细则,以及“沪四条”、“京十一条”等地方措施,全面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遏制部分城市的高房价,已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识。咋就真有不怕死的企业,敢于这么高调、高价、高兴当地王呢?
三是针对央企盲目拿地的行为,国家已有明确指示。“国十一条”就明确指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国资委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经济增加值将成业绩考核的核心指标,占到40%的考核权重;而在计算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时,对企业非经常性收益减半计算,其中包括主业不是房地产的企业在房地产方面的收益。
“苛政”之下,仍有那么多央企我行我素,既让人为有关政令的“不通”而悲叹,又让人为部分央企负责人的胆大而惊诧。如果政府连央企都管不住,那更难管理地方国企,遑论非国有性质的开发企业。如果有关部门继续纵容房地产开发业出现不合理的“国进民退”,甚至是“厚国企而薄民企”,那么中国房地产业市场化的改革事业将很快止步,甚至倒退。
其实,几年前国资委就曾明确提出需要国资控制的七个行业中并无房地产业。房地产业虽然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却并非先导性产业,对经济增长科技贡献率极低,反倒是能耗“大户”,国资实在没必要过多关注这一产业。上世纪90年代房地产业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国家一直鼓励包括民企在内的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参与竞争。因而,房地产业才在国家和地方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获得快速发展。如今房地产业发展成了高利润行业,央企有钱了,反倒挤压民企的发展甚至是生存空间,政府不予制止,可真有点“卸磨杀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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