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冲动离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黑新雯表示,现在离婚手续太简单,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
冲动是魔鬼。现在很多年轻夫妻,因为吵架而冲动离婚的特别多,事后后悔的也很多。而目前离婚程序被简化,使得一部分人因很小的家庭矛盾而产生离婚冲动。所以黑新雯代表建议,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
诚如代表所说有的人是一时的冲动而离婚的人,但我们不可否认更多“围城者”是痛苦与无奈。况且人生就是由冲动和理性的交织组成的,这是一个客观现象。如果社会保障体系健全、道德建设发达,结婚离婚都很正常。不因为结婚就高尚,也不因为离婚而可耻。人生就短短的几十年,如果没有感情了,何必苦苦相守在一起?放弃也是一种爱,给对方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重新寻找自己所爱的人或者爱自己的人才是明智之举。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这样人们就更会意识到婚姻要自律,宽容和珍惜。这有利于优秀家庭的组合,有利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婚姻中当一方提出离婚时,就意味这桩婚姻可能已没有感情基础。以法律的形式捆绑着没有感情的人继续履行婚姻义务是不道德的。要知道有多少人因一诉二诉甚至三诉不能离婚的为此付出了鲜血甚至是生命。从这点来看有关政府部门高效率地满足人民的需要才是正道。
对于大多数家庭要走到离婚,这是谁都不想的事。这是个人的隐私,许多当事人都只想独自疗伤,不想被别人当作茶余饭后的闲话。如果要单位、居委同意并出俱证明,这不是等于告诉大家“我离婚了”,搞得街知巷闻了吗?特别是在送礼之风盛行的机关并不能能真正让离婚率下降让人值得怀疑。即使有效地让一些人不能离婚也助长了婚姻内的暴力,因为在这样“想离不能离”的状况下,家庭暴力必然会明显增加。
法律和道德本来就是两个不同领域里的问题,不是教条地用法律来就可以约束一切。政府部门不应为离婚时增加难度,倒是应在结婚时多加提醒。从一个委员的高度看,我倒觉得更像是在机智巧妙地投诉她所在省市的对应部门没有尽职尽责,特别是那些拿纳税人的钱坐在办公室里,看到别人小两口吵架离婚就直截了当盖章了的“老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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